微物(二):捨棄。

這兩個月丟掉許多東西,從寫字樓到家居。

譬如寫字樓。亦因為從沒下過決心整理。搬過數次,沉甸甸的、裝雜物的箱子一直跟著,書本沒失過一冊。早陣子遭遇了些少波折,某個晚上,四周空盪盪只有自己,竟想執拾,找回舊雜誌,老文件,發黃剪報,尚未完成的小文原稿,之類。靜靜地翻箱倒櫃,兩小時後,輕巧多了。

又譬如家,把不要的、無法轉贈再用的物品丟掉。頃刻間,房子來了一陣清涼。

年輕一點的時候,某回失戀,撇清關係之後,翌日醒來,拿一個大的膠袋,把有關對方的物件,統統倒進去,拖到門外的垃圾房。多年以後我告訴 L 這事,他笑了,戲說我心硬如此。

我沒回應,只心下自語:曾經我亦著緊很多人與物,覺得一句短話,一封小信,一個手勢,一段回覆,都很在意,非常非常。日子一久,人與物,彷彿都用自己的方式,或明或暗地提示我:千萬別覺得我太重要。

也許他們/它們是對的。而我一度為這些,暗地裡傷心難過好久好久。

漸漸覺得,一個人原來,真的不需要太多東西。有沒有,再有沒有,都無所謂。若果真有無法割捨的事,那必然,只有我自己才懂得的事。沒人知道,並且珍貴。

 

This entry was posted in 暗書。. Bookmark the permalink.

Leave a Reply