〈繼續走,別停下來;也一件一件事,慢慢來。〉

L:

公務飯局在酒店的中菜館。完後已晚。散席,主人家離開,大家仍站在人來人往的大型商場,意猶未盡,繼續剛才尚在討論的話題。無法忍受旁邊旅客血拼的喧嘩聲音,頭痛漸漸猛裂,唯有說:明早再談可好。

嘿嘿,提出「現在打住,明天再談」的竟然是妳。同行者半調侃半開玩笑在我耳邊說。我還真不好意思講,我們可以討論到天亮,但千萬不要我留在人多之地。

回家,躺在床上,迷迷糊糊,止痛藥也懶得拿,直接開始我那,只不過等同於一部電影長度的眼眠時間。不一會,又真的醒來,房子裡的燈還亮著,貓咪在旁呼呼大睡。書本堆叠於床緣。我伸手去翻。忽然覺得,認得字真好。

說來,個性一直心急,也難怪別人取笑。不限工作,就連回家,放下書包,丟低鎖匙,脫掉鞋子,好幾個基本動作,都恨不得一併做。這兩年學會了,常常跟自己講:繼續走,別停下來;也一件一件事,慢慢來。

M.Y.
2016.06.22/ 07:12 a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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〈差不多是一部電影的時間。〉

L:

造了幾個怪異難懂的夢,醒來,又是凌晨一點不夠,大概只睡了片刻,一齣電影那樣長的時間。

我老是以為兩個小時,已是徹夜。此時,剛好慣於晚上寫作的文友傳來新寫的文,說,妳看一下,喜歡嗎。反正暫時倦意毫無,我細讀了。喜歡寫字的人真有福。

如不馬上專注別的,我的暗黑想法,總看準機會,冷不防從腦袋、從內裡,或不知何處,跑出來。它們有巨大的張力主宰心神,如同隨時可發出漸大漸小的聲音,在耳邊徘徊:眷戀生命無所用。

是清晰的、肯定的訊息。
 
這數年我盡量避免陳述情緒的反覆。近乎羞於說明。覺得拉著人家衣角勉強前行不好,誰都沒有責任。只好每天學習做比較完整的個體,健談熟練。有一兩個親密的人大抵會清楚。他們不約而同地久不久問:嗨,妳都跑去哪。

我都跑去哪呢。L,我實在不知道。

心裡有一串玫瑰念珠。我能想像每顆珠的通透明亮。每顆珠代表經文,我盡量集中默唸,然後再睡。

M.Y.
2016.06.21/ 09:34 a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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〈最好躲在暗黑裡,有人給你說故事。〉

L:

我是,不輕易改動生活日程的人。但昨天什麼都沒做。友問,天氣這樣好,何不出外走走。也許因為太好。溫度很高,我不耐煩,甚或有點懼怕,一直推說我是屬於冬天的孩子,怕熱。我十一月出生。

坐在床上,還剩丁點未癒的感冒。貓在窄小的房子裡來來回回,衝來衝去,是獨個兒玩耍的動作,彷彿有個假想敵,有個要捕捉的獵物,牠追,牠躲。偶爾,也只是偶爾,會打翻東西,但我不在乎。我更樂見牠充滿生氣。貓跳上來,剛好落在我大腿上,肢體一動,馬上抓出幾道淺淺的痕,未幾滲了點血。我得幫你剪指甲啊我邊塗藥膏邊嘀咕。實際無大礙,與貓生活的人會懂,這是閒事。

琴課沒上,跟老師告假。朋友不見,也不見你。只如常去了教堂。坐在前面的女子,百般投入地唱歌,音域高,身體近乎戲劇化的、隨著音樂擺動,久不久瞄一瞄身旁的伴侶,似乎要督促他。男子附和,也唱一唱,身體搖一搖,而神情還是依舊木訥。

最好躲在暗黑裡,有人給你說故事。太陽走了,晚上忽然想出外看場電影。選的也不算冷門,去的是大商場戲院,但場內不足二十觀眾,難免感慨。除了可惡的迪士尼,我們就不看其他了麼。

突然想起一位素未謀面的名編劇,前陣子在信箱裡留言給我:「加油。」人這麼好,我很感謝他。即使不相識,亦不忘鼓勵旁人。有這樣的創作者,我們沒有理由不去看電影。

M.Y.
2016.06.20/ 7:18 a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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〈他們所想的其實並不如此。〉

L:

我總是在錯誤時候表達盛情,而對方其實早已獲得更好或最好的了。由始至終我根本不被需要。我過度的熱誠,驟然顯得突兀無用。而我習慣馬上退後,轉身離開。我總是後悔打擾人。

別人誤以為我不成比例地投入工作世界。認真固然是最基本的要求。但我在乎的不在作業本身,而是對事對人的真切關係建立;日復一日的作業本身,我不曾,覺得重要。本質上,那只是一份維生的工作。

我活到這個年紀,還是相當笨拙,往往我以為是真切的,其實只不過圈子裡冷冰冰的禮尚往來。有時安慰自己,這樣也好,只需花一時三刻就可完成了,然後得體道別,彼此暫且再無關係。

被誤會多了,自然連澄清也懶了。別人覺得我喜歡什麼、厭惡什麼,再無所謂。於是我格外珍惜,無論我聰不聰明、有沒有價值、曉不曉世故,彼此都能隨時互相扶持的人。我遇過,我懂得那種美好。

M.Y.
2016.06.19/08:46 a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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〈彷彿熟悉,也像陌生遙遠。〉

L:

失眠之際,老想起母親的背影。那個白天,她倚著露台良久,我好奇,也想趨前看看街上到底有啥有趣吸引的。她忽爾淡淡然說:有時還真想從這裡跳下去算了。不曉得為什麼,日子已遠,但那畫面至今還深深嵌在我腦海裡,即使當時看不清楚母親的臉容,事後回想,她的語氣,是多麼平靜無傷。母親為什麼會選擇跟只剛剛上小學的女兒,道出如此徹底的感慨。也許她覺得年幼的小孩根本無知,也許,她不過是坦白。

換了今天的社會環境,自以為頭頭是道的家長們,必批評人母在孩子面前,須謹慎說話。爛論調,就由它繼續爛下去吧。而我倒是相當感激我母親,她很好,她留給我一個漫長故事的起始。全部故事的首個字,其實都是她寫的。

我也因此知道,不是所有真實故事也能有完美的解說。

對許多事情,我真的找不到答案,我跟素草說。每天總得花上一定力氣,把無數個問號拼命壓著。當它毫無預警跳出來時,情緒馬上往下沉,直至與黑暗再次相遇。會彷彿忽然變成另一個人,毫不眷戀生命,說盡傷人的話。

一直低迴,一直在深夜,必須,一直與之對峙。

M.Y.
2016.06.18/ 07:28 a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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街上。

2016-06-17 09.20.1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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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落。

前幾天看到的日落。好美麗的天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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〈早起也許只是為了看列車經過。〉

L:

從媒體換職到書店管理,生活之差異,最明顯大抵是作息習慣。其實本不多睡,老覺得是天生的。兒時讓母親頭疼,約莫清晨五時便起來,在廳中百無聊賴,她見我不吵不鬧,亦由得我了。看著我媽,開始生活日常,洗衣服,燒水,預備早餐,打理家務。我也看電視。現在我連電視也不願開,不曉得還有沒有放粵語長片。從前是有的。多半黑白,日子一久,畫面相比當下,固然粗糙,但舊時演員的慣常演法,表情動作突出,人臉輪廓,倒也深刻。我總是細看,看得入神。

當記者,生活顛倒數年,又回到從前那個模樣。某次打開電郵,順便給年輕同事的提問作個簡單回覆。返公司,她調皮說:只有我爸那種年紀才會這麼早起的喔。

如今有個名稱,喚作晨型人,說起來彷彿是時髦玩意。在網路上搜,隨隨便便也找到過百篇科學解讀、健康養生、職場企管的,統統都可與晨型人拉上關係。我從沒講究過,也沒精明計劃。我只是,老是坐在窗前發呆,看著天空,從深灰,到暗藍,到微光初現。直至首班列車開動了,於鐵路上,在我家不遠處經過。

日復一日。日復一日。此時我總覺得有很多、很多話要跟你講。拿出紙筆,給你寫信。

祝好。

M.Y.

2016.06.15/6:38 am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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〈沒什麼,這都是歲月的功勞。〉

L:

下午跟昌有的沒的,在線上聊聊,他忽爾 —— 大抵帶有一點感慨 —— 說,年紀漸長,每句話都幾乎有回憶。

說得真準。雖然我一度以為老同學想說,隨年紀漸長,我們都忘記事情了。也許對,也許不,也許兩者。某部電影,任憑怎樣想都想不起結局,倒依稀記得當時幾個好友興之所致,在外地一個深夜,大夥兒跑去不眠不休的電影院,隨性隨心買票進場觀看。

又或者 L,我以為已被你拋諸腦後的細節,你總每隔一陣子,就不經意提起,每每使我驚訝。當然,我是無法告訴你,有些事,我甚或比你忘記得更早,又可能投進難以開解的記憶箱內,決心不再翻閱。曾經我刻意學著輕視它們,避免記住別人微小的動作和話語,免得過於掛心,顯露它們之於我,其實何其重要和珍貴。最近始發現,不過是時間問題。時間夠長了、夠久了,它們到最後,都只變成一道道或明或暗的回憶。就是偶而記起,記起而已。

關於種種,我不曾努力過什麼,這都是歲月的功勞。從前並不覺得,如今我相信了。

盛夏快來臨,希望你一切都好。

M.Y.

2016.06.13/ 6:21 a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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微格(二): 本子。

Notting Hill Gate 有家別緻的書店,製造的本子也好,簡簡單單的毛邊。買來送給一個,跟我一樣,老是失眠的好朋友。睡不著沒關係,把故事統統記下,還給情節裡的主角,漸漸就能安穩睡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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境物(一):霧中。

L:

下班,去一趟公共圖書館。路不熟悉,港島東有電車,google 地圖顯示,坐九個站便到。心裡數著那九個站。

午後精神欠佳,即使連最尋常的聲音,都讓我焦慮不安。四周,撕透明膠紙的聲音,公務交談的聲音。盡量不皺眉,不因為難受而板著臉,怕看起來無禮傲慢,不好。來電不斷,直至有一通,我拿著聽筒,乾脆伏在案頭,用極大力氣仔細聽。是的,了解,我看看再回覆你,謝謝。

是的,了解,我看看再回覆你,謝謝。我在線上跟素草說,我們一天裡最好的光陰,本懷著踴動的心,平靜的情緒,那些最好的光陰,只能花在回話之上:是的,了解,我看看再回覆你啊。跟不同的人如此說。

我努力去了解那些瑣事,多於努力去了解自身。

素草講:想想,我們又很快見面了。別擔心,再聊。

L 你問我是否很重要。關於那書其實不,你問很渴望讀到嗎也不。但還是慶幸,有個不太扯的藉口,走一段不常走的路。小小的社區型圖書館,一冊絕版的散文竟在那。順著索書號,沒發現。再繞一圈,原來整組索書號,從大家慣常理解的次序邏輯,被抽了出來,放在一個獨立書櫃。直直排列的書架,只有它打橫。

素草講:反正,那是一本好散文呀。

室內都是讀報的老人,他們看著我,繞一圈,再繞一圈,期間不慎甩手,書包丟到地上,文件紙筆,手機鑰匙,藥瓶打開,一顆顆白色止痛藥散落一地。我老是頭痛。許多時一覺醒來就痛。

老人們看著我。而我不敢直視回望,覺得自己古怪。書借完,踏出門口,街燈映照出來的光線跟厚厚夜霧混在一起,L,我迷了路,好久才回到家,心裡還是隱隱數著,那九個電車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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微格(一):街頭。

剛剛在倫敦街頭拍的。字跟兩旁商店無關。在無關之間,有人寫了美好的塗鴉。「你」才重要,而「我」或「他人」都默默隱沒於後。

送給你。希望你一切安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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微物(三):聲音。

在網路上閒逛,無意中看到一段舊聞,有位居港的外籍人士因覺得這個城市太嘈吵,出門時,乾脆戴耳筒,阻隔多餘的聲音。

我苦笑了。我懂他意思。我正正作了同樣的事。幾經猶豫考慮,花了不少金額,買一個還不錯的降噪耳機,坐車時聽,走路時聽。減去旁人講手機、與我無關的、別人的八卦瑣事;又或擋住流動電視無空一物的廣告;交通工具重覆又重覆、不見得有建設性的廣播;還有那些拉著行李箱、老是互相推撞的旅客的喊叫。之類。

每回想到這個城市的聲音,都覺得不解。儼如,一街一道都沒法接受無聲所帶來的寂靜,彷彿只要有聲音,就安心,就自在了。像我這樣不幸的城市人,永遠活得如可有可無的局外者,享受不到半分熱鬧,而每一道頻率,每一個破音,卻有本事強勢地、快速地竄進耳窩裡,擠壓在內,不斷翻動,直至腦袋,感受到一下、一下的敲打。

頭痛欲裂。

耳機裝置裡有一把女聲提示:power on,device found,connected,volume max。仔細仔細,分辨出每種樂器的高低跌盪,聽得到唱者低迴的換氣呼吸。何其溫柔。

打開它,選播音樂,就是自己的世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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微物(二):捨棄。

這兩個月丟掉許多東西,從寫字樓到家居。

譬如寫字樓。亦因為從沒下過決心整理。搬過數次,沉甸甸的、裝雜物的箱子一直跟著,書本沒失過一冊。早陣子遭遇了些少波折,某個晚上,四周空盪盪只有自己,竟想執拾,找回舊雜誌,老文件,發黃剪報,尚未完成的小文原稿,之類。靜靜地翻箱倒櫃,兩小時後,輕巧多了。

又譬如家,把不要的、無法轉贈再用的物品丟掉。頃刻間,房子來了一陣清涼。

年輕一點的時候,某回失戀,撇清關係之後,翌日醒來,拿一個大的膠袋,把有關對方的物件,統統倒進去,拖到門外的垃圾房。多年以後我告訴 L 這事,他笑了,戲說我心硬如此。

我沒回應,只心下自語:曾經我亦著緊很多人與物,覺得一句短話,一封小信,一個手勢,一段回覆,都很在意,非常非常。日子一久,人與物,彷彿都用自己的方式,或明或暗地提示我:千萬別覺得我太重要。

也許他們/它們是對的。而我一度為這些,暗地裡傷心難過好久好久。

漸漸覺得,一個人原來,真的不需要太多東西。有沒有,再有沒有,都無所謂。若果真有無法割捨的事,那必然,只有我自己才懂得的事。沒人知道,並且珍貴。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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微物(一):灰藍。

鬧鐘於清晨五點會響一次。是手機的裝置。有時候我設定響鬧聲為巴洛克音樂,後來覺得選段過於澎拜,好幾回近乎驚醒。有時候換上藝人清唱的流行曲,心情不好時之際嫌歌聲煩擾。有時候是鋼琴獨奏。我緩慢睜開眼睛。

此城彷彿再無冬日,唯獨天色尚算是四季的證明。清晨時分房間還黑,我等待日出漸起的灰藍。喜歡那種灰藍而那種灰藍,總是把我帶到不知處。窗外,你看不見雲,只有深邃無比的天空。如太陽藏於背後,準備昇起,並告訴你新一天來臨的概念。新一天,就是我最討厭的,所謂忙碌。

無論當天身邊有沒有熟睡的人,抑或只得貓,天依舊一樣灰藍。我老是在那個曖昧的時間醒來。依舊靜悄,亮起床頭小燈。行旅時,盡量不打擾同伴,小聲小聲翻開筆記,靜得,漆黑得,清楚聽見筆尖落在紙上的沙沙聲音。後來習慣了,即使獨自在家,也不吵鬧,小聲小聲的。忽然想起,兒時本來就如此早起。自行打開電視,粵語長片重播,老舊的畫面,每個演員的臉容都蒼白無色,有另一番風韻與神秘。

想像天空滿是吸血的蝙蝠。

「漸行漸遠」是我 2015 年的關鍵詞。年輕一點時,總習慣問「為什麼會變成這樣」,「為什麼從前我們那麼好,現在不好」。心感不安,哀傷,苦惱,可惜啊。年紀增長,唯一好處是,漸漸明白,有些事,一輩子都不會有答案。當事人、當事物,不會給你答案,世界不會,時間,更不會。

從前總是美好的。必然是美好的。我從沒忘記。而那些答案,此後,就讓它永遠藏在那片灰藍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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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什麼妳的頭像會下雪。

L:

我也很久沒有寄信給你了。

年底可忙可不忙,看自己有多投入,早前的事有多仔細。步步認真,不為什麼,大抵只因可以省卻一些多餘的、需要回頭費力修補的功夫。

你老是講,嘿,何需太認真呢。有時候,只需聽你這麼地說,就覺得世界本該如此,世界本該,遠比我想像中輕盈。

在街頭收到芳的短訊。我問芳妳還好啊。她說還好還好妳別擔心。芳總有辦法把沉重的事輕描淡寫,而我確實想把她心裡的鉛放在手心,量一量那種重量。我拿著手機,邊走邊拍這個城市的影像,拍我的臉容,一段一段短片傳給她。科技有時都好,相隔一個海岸,友能看到我,我能看到社交媒體上,友的頭像在下雪。為什麼妳的頭像會下雪,我問。

在一分半秒之間,心底掠過好些讓我哀傷的片段。我想,如果這些我都能傳給你。我希望你明白我多一點。
或許你會跟我講:嘿,何需太認真呢。 

所以學會了,盡量叫自己什麼都無所謂,才有足夠的力量抵得住,往後種種會發生的、意想不到的、內心感難過的事。而這些事,只有自己的內心,最清楚。

L,願你有稱心如意的一年。

M.Y.
2015.12.2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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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音樂在你耳邊響起。

我們會認為,音樂具治療功能。音符成句成段,組合起來,可變成安撫人心的溫柔。最普遍、最簡單直接的說法,譬如音韻律動能刺激母體中的胎兒健康發展;又或面對情緒困擾,音樂能把低迴、晦暗不明的心,從憂鬱之域帶到平靜處。

當然,之於音樂與人體神經的關係,必然是更複雜、更多層。剛病逝的腦神經科專家奧立佛‧薩克斯(Oliver Sacks)有過精彩解說。《腦袋裝了2000齣歌劇的人》自非坊間一般的愈療之書,作者以真實個案,把人性結合神經科學,闡析許多因為音樂或沉迷或憤怒或失控的情景:遭遇意外,瞬間生出想要親近音樂的強烈渴望,源源不絕的音符從腦海裡湧現;又有人在長期病發作之際,音樂頓成幻象中的背景,隱隱聽到似曾相識的曲子,像聯想,更有可能是身體的疼痛,驟然勾起擱在心底的意識;亦有例子指出,有病人異常懼怕音樂,當它奏起,身體即受不住壓力而抽搐。甚至有人聽音樂之時,還清晰看見顏色。乍看不可思議,彷彿是永遠無法揭開的人生原譜,而奧利佛就說「對大多數的人而言,享受音樂是人生一大樂事,而所謂的音樂,不只是耳朵聽到的,還有內心的音樂,也就是腦海浮現的音樂。」書本名為Musicophilia ,「音樂之愛」,其實絕大多數人都天生具備聆聽音樂的神經結構,即肉身上的基本條件,讓我們慢慢領略當中的邏輯,又或美學上的欣賞;但另一方面,即使並非音樂奇才,或擁有獨厚天賦的人,打從孩提起,音樂已與我們如影隨形,它與嚴密的神經組織有關,也與隱秘私密的記憶和情感緊緊相連。

從認知神經科學角色開展討論,丹尼爾‧列維廷(Daniel J. Levitin)在《迷戀音樂的腦》中亦提到其他有關音樂發展的可能性。自遠古到高科技時代,不論是古老習俗的伴奏還是工業市場的產品,音樂不曾缺席。腦袋自行分開處理藝術與數學,此說法稍嫌過時 ,亦流於簡化──事實上你不一定能掌握音樂上的規則、專業語言、調性等等,但你仍能為音樂而動心,它絕非只是生活中的甜美點綴,純粹觸動我們的聽覺。另一重要並具爭議的說法是,人類從長遠的歷史更迭,經過演化、適應、撞擊,適應至一種自生的音樂本能,與社會文化緊扣。

音樂開啟心智,它直透靈魂,甚或把你從死裡救活;同時也能如夢魘,叫你抗拒。音樂如天使,音樂如魔,儼如同時在召喚你:請記住,不要停下來,由它奏著。

(原刊《AM730》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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捷克的布拉格,處處都是卡夫卡。從他出生之地,待過的學校,常光顧的、與文人常聚沙龍的咖啡店,長住或短宿、在裡面伏案寫作的舊居,及至後建的博物館,都銘刻了他的臉容。如今這個漂亮的古城,都擠滿來自各地的遊客了,你太抵不習慣,但不要緊。如果在熱鬧的大街小巷,難以投入去感受當年書寫的人,他的靈魂,必然遊走於文字之間。

德勒茲和瓜達里兩位哲學家,早早討論過卡夫卡與「少數文學」的關係。卡夫卡作為猶太裔的小說創作者,以德語寫作,同時又混雜意第緒語和捷克語,語言的流動,脫離疆域的固有狀態;同時又把戲劇性的元素滲透於小說內,屬社會現實,也屬個人的反照,時而詭異荒誕,時而孤絕疏離。

讀卡夫卡從來不輕鬆自在。意思不只限於在存在主義的表達手法下,所摻雜的哲學邏輯,以及模糊無界的故事時空。他筆下勾繪的處境與複雜情緒,似是有一種讓讀者無處可避的冷酷。《變形記》裡的推銷員,一覺醒來發現自己變成了巨型甲蟲,在窄小的房間裡,自己的反覆思考,家人和公司主管的反應,統統產生了一股叫人喘不過氣的氛圍。《審判》中的 K,早上突然給告知自己已被拘捕,所定之罪,從未說清。審判過程漫長而缺乏正當性,段段思辯也無法改變已註定的罪名。讀著《城堡》,足可想像迷陣一樣的神秘地,主角用盡所有方法,都無法接近城堡的核心;繞著官僚體制而行,他只能被動地,於這個黑暗世界受折磨至死。

卡夫卡生於 1883 年。他早逝,1924年,剛過四十之齡便鬱然過世。上班工作向來是他的負擔,幾段(甚已達談婚論嫁的階段)愛情總是使他感到糾纏和搖擺不定。他畢生彷彿都在不安與沉重的壓力下渡過。「無論什麼人,你在活著的時候應付不了生活,就應該用一隻手擋開點籠罩著你的命運的絕望,但同時,你可以用另一隻手草草記下你在廢墟中看到的一切,因為你和別人看到的不同,而且更多,總之,你在自己的有生之年就已經死了,但你卻是真正的獲救者。」卡夫卡曾在日記裡寫道。作家身後,至今遙遙九十載。生命的結束,倒是他的作品為人熟知的起始,且愈讀愈熾熱。以孤獨造就情節,以獨處書寫句子。從前的他無法逃開生活及內在矛盾的困窘,今天的我們亦是。

(原刊《AM730》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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哀傷與自省。

曾經看過一段視頻,美國著名節目主持人訪問諾貝爾和平獎得主埃利‧維瑟爾(Elie Wiesel),地點在波蘭的奧斯威辛(或譯:奧許維茲)集中營。他待過那裡。這位在大屠殺中倖存的猶太人,沉重鏡頭裡,腳下是厚厚積雪,眼前是灰藍蒼白的景物,歷歷在目,直接陳述,親身經歷過的殘酷,「強迫自己作見證」(他曾如此說過)。如今已是八十多歲的老人默默地說:我們當中,有多少個沒有活下來,而他們就這樣消失不見了?

後來維瑟爾因為對美國出兵伊拉克的主張,引發軒然大波,被狠斥為破壞和平者。飽受悲痛,不必然在鼓吹戰爭上有大的發言權,此乃無可爭議的事。而不能否認的是,他的確曾有過一段不忍提起的黑暗歲月,並書寫出讓人難忘的文字。既是作家又是學者的他,出版過一部二次大戰納粹集中營的回憶錄《夜》,從自己是個虔誠的猶太教少年開始憶起,繼而與眾多同鄉一樣,被納粹迫害,離散於蒼涼之地。他描述目睹奧斯威辛集中營的屍體焚化爐的一刻:「我永遠也忘不了那些煙霧。…… 我永遠也忘不了這些,即使我注定活得跟上帝一樣蒼老,我永遠也忘不了。」彷彿是他餘生的定調。

被普遍讀者歸類為「傷痕文學」的,還有意大利作家普里莫‧萊維(Primo Levi)。他筆下的奧斯威辛,組成充滿詩意的行文,底下卻重重壓著一股讓人喘不過氣和不忍直視的絕望感;片段瑣碎,拼湊出比想像中更漫長的實景:「找到一小塊麵包、避免精疲力竭的工作,修補我的鞋子、偷一點豆料,或者分析和解釋我周圍的面孔與跡象。生活的目標是對死亡最好的防禦,這不僅適用於集中營的生活。」《被淹沒和被拯救的》(The Drowned and The Saved)是他生前最後一本書,用幾近十年時間完成。在此之前,多部回憶錄及故事都自蘇聯解放奧斯維辛後陸續出版,從因參與反法西斯運動被捕及關在集中營開始,以書寫重組血淚,逐頁翻開那段艱苦歲月。而畢生在思考、在叩問的普里莫‧萊維,最終選擇了自殺(當然有另一說法是他殺)來解釋他對生命的沮喪感。

大家會說猶太是個悲情民族,以當年身受的慘痛來支持當下的存活觀念及團結核心,建立身份認同。美國學者馬克‧艾里斯卻極力指出這種憂慮,「貫穿猶太人的歷史,特別是在流與受苦的歲月,猶太民族都緊抱著記憶」(《一個猶太人的反省》)。本身是猶太裔身分的他(吊詭的是,他冒著被掛上反猶分子罪名的危險)所形容,大屠殺儼然成了猶太生活的避風港 -- 「猶太人因它而可以自稱獨一無一、清白無辜和享有特權」。尤其面對巴勒斯坦人及土地的控制、征服,以及一面倒的權勢力量,總是在這些記憶之後,從而獲得正當性。

戰爭過了,哀傷猶在。而我們知道,雙手緊握著的記憶碎片,並非以之來劃傷今天我們甚或他人的身體髮膚,讓如同鬼魅般的悲痛低迴不散 ── 拒絕讓這段歷史重覆,擁抱和平,才是我們在閱讀這些故事獲得的、最大的啟發。

(原刊《AM730》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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卡繆百年,我們更需要他,在荒誕亂世中引路。

「為了回到孤獨的狀態,我們必須很辛苦地奮戰。然後,有一天,這大地露出它原始而天真的笑容。」從1935年至逝世前,卡繆把自己的想法都留在多部筆記本裡。當中有讀書感想、有生活雜碎、寫作計劃的進度、哲學叩問、也有對死亡及戰爭的評價。雖然並非完整的文章,有時一字半行,有時零散勾勒,卻足以讓我們發現卡繆的創作脈絡與靈感來源,讀來心頭竟有一份悸動,彷彿卡繆書寫的溫度與細緻全都在這。札記共有三卷,中譯本目前問世兩卷。

卡繆(Albert Camus)的小說《第一人》,主角回到出生地阿爾及利亞,淡淡拼湊或被遺忘、或久久不忍記起的童年片段,一步一步試著尋找已故父親的身影。如此書寫,本屬卡繆的自傳體佳作,昔日痕跡處處。故事被意大利導演Gianni Amelio拍成電影,某年電影節靜靜地放映過。敍述的基調,幾乎都平淡沉靜,男子默默走路,遇見一個又一個與自己生命軌跡相連的熟悉人面與封塵舊物。當然也喜歡主角隨身帶著的筆記本,間或沉思,繼而下筆,記下密密麻麻的字,宛如作家的美好日常風景。現實中──就在1960年卡繆車禍去世時,隨身背包藏著一份百多頁的手稿,便是我們今天讀到的、未完成的《第一人》。”When the soul suffers too much, it develops a taste for misfortune.” 卡繆在裡面這樣精準地描述。

作家一百歲時,媒體報道鋪天蓋地,作品再被解讀,生平再被討論。書店熱熱鬧鬧,大量作品展示,讀者瞥見一個人托著腮、皺眉讀報的黑白照,就知有他。拿過諾貝爾文學獎,大多數人以「存在主義者」作為他的總結與概括,卡繆卻不以為然,堅持自己非走此道。即便這樣,多年以後再次執起《異鄉人》,一口氣讀來,小說中的莫梭,從為母親奔喪,到最後自己被判死刑,開首和結尾皆悲慟毫無,冷眼旁觀,世界蒼涼依舊。最後牧師問他:「難道你完全不抱任何希望?難道一直以來,你都認為死後自己的生命將完全消逝,沒有甚麼會遺留下來?」為他而言,答案是相當肯定的。卡繆借莫梭的雙眼,目睹現世處境的灰暗 ── 而這,亦是他理解的、人性的真相。

「存在主義」這概念緊緊伴隨著卡繆一輩子,彷彿無法擺脫也不可否認。沙特這位哲學家亦然。回望二次大戰那段混亂且不安的歲月,他倆結交,明明同受矚目,相識相知,最後卻漸行漸遠,之於政治立場,甚或對自由的看法,慢慢生出極大歧異。造成兩人永不磨滅的裂痕、以及公開地爭論的導火線,大抵是卡繆寫成文集《反抗者》。在提出荒謬的說法以外,我們又如何理解卡繆那偏向強調個人的反抗論述。參照《卡繆札記》,處處窺見相類似主題的碎片:「反抗。荒謬意味著沒有選擇。活著就是選擇。選擇就是殺死。和荒謬抗衡的,是殺人。」雖然現在不少學者認為卡繆的「反抗論」過於薄弱,難以站得住腳,但《反抗者》於那個時代裡,思想意識鮮明,筆鋒尖銳,顯然狠狠地觸痛了著重行動和歷史現實的沙特、那條最敏感的神經。

卡繆之死可謂極其震撼,沒有人為錯誤,沒有客觀因素導致。就這樣,車子直衝大樹,巨響匆匆淹沒書寫的人,事情皆來得突然:「一切都得償清:這是顯而易見的。但人的苦痛會來插手,打亂了所有的計劃。」如果我們真需要理解所有,請別忘記,他一直以文字引路,讓我們得以看見、他其實早早就洞悉了的生命世情。

(原刊《AM730》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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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生的暗色和柔軟,都在小說細節裡。

書店裡常掛著村上春樹小說中的話,文字鑲在黑色相框內:「只要你還記得我,那麼我就算被其他所有的人忘記也沒關係。」當時選段時並不強烈感覺,後來反覆唸讀,就覺得,這不就是典型的、村上式的溫柔:篤定、純愛,以及倔強。

數一下這幾年,每個秋冬時日,彷彿都留給了村上。輕輕盤算:《1Q84》出版,睽違多年。初構思屬短篇創作,後來成為他口中「猶如過山車般」的新嘗試、三冊部頭長篇小說;《挪威的森林》電影上畫,二十多年前寫下的經典,再度喚起讀者追尋故事中那青春的本質,和狠狠承受所附帶的幽幽感懷。

中譯《沒有色彩的多崎作和他的巡禮之年》問世,儼如直接進入了哀傷的末角處:「從大學二年級的七月,到第二年的一月,多崎作活著幾乎只想到死」,名字沒有顏色的多崎作,被一起成長的團體朋友毅然拋棄,再活過來,畢竟已成為另一個自己。

人說村上春樹的筆尖充滿都市感性,偶爾過於矯情。其實我更願意相信,他以孤獨的主旋律構成情節,銘刻城市之黑暗,可迷失,也是其優美所在。他從不放過都市人(譬如描述白領或學生)任何生活細節,又或在社會關懷和行動介入層面上(譬如探討宗教團體或神秘組織或受創傷的市民),以寓意尋找另一個出口和自身責任,隱喻處處,如同為讀者開了另一扇窗,探問生命,讓人面對一直被壓抑的慾望與騷動──若然這是我們暗地裡渴望觸碰、並必須逼視的人生部分,村上就是有辦法,撫摸你最感疼痛的、擦傷而久不能愈的皮膚。

十月,大家愛把小說家堆放在喧喧鬧鬧的諾貝爾文學獎猜估裡(甚至網路博彩開盤),已拿過多少個被稱為「諾貝爾風向球」的國際獎項,瑞典那一枚金章,總與村上失之交臂。而我老是想起他回應關於小說的前路,真誠表達了創作的初衷:「現在,經常有人說小說正面臨困難時期。人們不再讀書。尤其是不再讀小說,這已經成為世間的共識。但我不認為這樣。試想起來我們超過二千年,在世界的各個地方,故事這火燄繼續延續從未斷絕過。那光,在任何時代、任何狀況下,應該都有唯有那光才能照出的固有場所。我們小說家該做的事,是從各自的觀點,將那固有的場所就算一個也好盡量多找出來。在我們周圍應該還有很多我們能做的事,只有我們才能做的事。我這樣相信。」

靠近與隔閡,親密跟疏離,似是一道無法量度的虛無距離。你讀村上春樹,冷酷到無法自己,卻又有一抹,如自來掌心的微微溫度,持續安撫著你,與小說角色並存,隱隱敲著你的心,這就是村上文字。

(原刊《AM730》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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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少之心,青春之句。

聽說不少觀眾帶著幾分猶豫,擔心進場後看到的,又是一套陳腔濫調的催淚青春片,毫無半分期待。《生命中的美好缺憾》倒是比想像中討喜得多。從對白、場景設置、到選角總算恰到好處。男女主角各身患絕症,癌症惡化或復發,所帶來之恐懼和忙亂,分秒纏身。同病相憐的人有幸遇上,便是另一個人生故事,不必幕幕哭得死去活來,也無需句句重覆讓人煩厭的、老掉牙的、所謂「正能量」的勉勵說話。兩人正值十多歲的大好年華,不論是他還是她,誰先走,誰隨後再來,死亡命運往往難以逆轉,但仍然活潑地過日子,瀟灑青春,輕狂歲月,留下至美至善的寄願。於是本來哀傷至極的結束語,頃刻間變成永恒的美麗篇章,抬頭看到的滿天星宿如是,當下一刻的純美情感,亦如是。

電影由小說改編而來。原著 The Fault in Our Stars (中譯與戲名同)讓作者 John Green 的寫作事業更上一層樓。英美出版界現時努力打造及拓展兒童書板塊,拾級而上,就在稚氣與長成之間,針對青少年的書本當然有一條不難拆解的方程式。過去多年,青少年小說(Young Adult Fiction)在銷售上一直牽頭領先,其中多是奇幻情節,又或是擁有超自然力量而展開不平凡遭遇的故事最受歡迎(我們都記得有一段時間,許多同類型的小說封面設計,都依某種模式:暗黑背景,置中一件主題實物,滿有《暮光之城》的影子)。

想像的多變國度固然動魄驚心,如今另一批作者群風格一轉,他們勾勒青少年躍動的心,成長生活的困惑,溫柔細緻,實實切切一步一腳印,有流暢的文筆,亦有清新可喜的編排。多個調查發現,購買青少年讀物的讀者群,成年人其實佔多數。「新成年小說」或「後青春期小說」(New Adult Fiction)之說法,正是開宗明義,把剛剛踏足社會的成年人視為重點讀者群。

邁向自立之路,一切誤以為只屬成年人的煩惱,如戀愛,如金錢,如生離死別,統統狠狠襲來,腳下是一道年歲邊界,我們毅然勇敢跨過,同時眷戀昔日青澀;開步走遠,又不忘回頭揮手道別。而這,大抵便是青少年小說的文字魔法。

(原刊《AM730》)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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聽那呼蘭的迴聲。

好久沒有看到那樣懾人的、具震撼力的電影了。三小時的「黃金時代」,從舊日東北的冷峻和狂雪,到戰時香港的紛亂和孤絕。蕭紅,和跟她走過,或長或短的生命之路的同伴,每個角色立體重現,間或冷不防直視鏡頭,面向觀眾如我們,訴說前因後續,彷彿替其複雜崎嶇的一生逐段補遺,提醒提醒著,細微末節,大家都值得記住。

蕭紅匆匆三十年,稍縱即逝。電影一幕幕生命軌跡匆匆而過,腦裡邊敲起《呼蘭河傳》其中一段:「春夏秋冬,一年四季來回循環的走,那是自古也就這樣的了。風霜雨雪,受得住的就過去了,受不住的,就尋求著自然的結果。那自然的結果不大好,把一個人默默的一聲不響的就拉著離開了這人間的世界了。至於那還沒有被拉去的,就風霜雨雪,仍舊在人間被吹打著。」蕭紅下筆,總是帶點冷,而我情願將之理解為一種必要的距離感,她把人間一切不幸都有看在眼裡,並好好寫進文章內。重覆又重覆喃喃著「我家的院子很荒涼」,舊時代裡卑微人物的遭遇,院子的幾戶窮人家,養豬的、漏粉的、拉磨的,「他們不知道光明在那裡,可是他們實實在在的感得到寒涼就在他們的身上,他們想擊退了寒涼,因此而來了悲哀。」又或是另一邊的孫子媳婦「雖然她的丈夫也打過她,但她說,那個男人不打女人呢?於是也心滿意足的並不以為那是缺陷了。」及後蕭紅逃出老家,輾轉與友們和情人們(包括蕭軍)過著顛沛流離的日子,在呼吸自由空氣與面對實際生活之匱乏,兩端之間來回擺盪,由此她憶記兒時,旁觀過去與目前 ── 也只有旁觀,她才可以懇懇切切地書寫,至少,給自己一條生路。

「黃金時代」演了蕭紅蕭軍兩人初見魯迅的一幕。喫茶後,告別前,魯迅把口袋裡的錢,紙幣和銅板都一併塞到蕭軍手裡,輕道「你們需要的」。柔軟的動人以外,更是無有可比的、巨大的感染力量,無法不讓我們潸然淚下。想起蕭紅在《回憶魯迅先生》就曾寫:「夜已深了,並且落了雨,心裡十分著急,幾次站起來想要走,但是魯迅先生和許先生一再說再坐一下:『十二點以前終歸有車子可搭的。』所以一直坐到將近十二點,才穿起雨衣來,打開客廳外邊的響著的鐵門,魯迅先生非要送到到鐵門外不可。我想為什麼他一定要送呢?對於這樣年輕的客人,這樣的送是應該的嗎?」是一代文人之間的契合,前輩後輩之間的關懷和情誼。

《商市街》裡有一篇〈家庭教師〉,幾乎大部分文字都在電影裡出現,變成流麗的對白,是相當深刻的一幕。二蕭(文章以朗華稱呼蕭軍)去吃飯,在人來人往的小飯館裡,足襟見肘的日子,與其憂憂愁愁,下個決心,何不吃喝個痛快,小菜,豬頭肉,肉丸帶湯,燒酒,統統都點了,文章裡頭寫:「『吃飽沒有?』他問。『飽了。』我答。經過街口賣零食的小亭子,我買了兩紙包糖,我一塊,他一塊,一面上樓,一面吮著糖的滋味。」相濡以沬的日子,滿有作家的浪漫。一呼一吸,冷空氣隨同情感顯然是凝固的,在那條商市街上。

遠在呼蘭的迴聲,至今還有。生生世世,如同臨近生命之終,蕭紅來到香港亂世,默然寫著:「以上我所寫的並沒有什麼幽美的故事,只因他們充滿我幼年的記憶,忘卻不了,難以忘卻,就記在這裡了。」

(原刊《AM730》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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留在咖啡館裡的字。

台北武昌街的明星咖啡館,是個低調的地方。有幾趟好友約在那邊等,我總是走過頭,雖來來回回,仍值得。俄式食品是獨特的,裝潢保持了懷舊的華美。去多了,漸漸就覺得自己不像旅人而是老食客了,如同鄰桌的本地人,美好的午後聚會,互道日常。

如今說文青文青,偶爾還會被人取笑,有時未免感到無奈。但當年並不,至少沒有「偽」字在前的一類。認真寫字,深愛文學。讀《明星咖啡館》(印刻文學),作為一部小史,某些段落也真讀出味道來。如要歸納其最動人之處,該是那相濡以沫、相知相識的人情味。周夢蝶的故事大家都熟悉,五十年代末開始在咖啡館的騎樓擺攤,賣雜誌賣書報,也寫也贈詩;又或於政治風雲暗湧、社會突變之下,眾多的文學創作力量,於此悄悄萌生。那並非限於過度描繪的文藝畫面,而是我們尊敬的文人們,在咖啡館裡渡過的、實實在在的每分每秒。

當然我們再也無法與當年的作家同坐聊天。印象中的氛圍,一不留神,就會變得過份浪漫。據說卡夫卡,當年在捷克,會去Café Louvre。這家咖啡館,目前自然成了旅遊景點。我曾湊個熱鬧,去了用餐,那是個充滿活力又體面的地方,必討好。但我獨愛的,倒是德國法蘭克福的Café Laumer,它在那裡至今百年。去時正值初冬,微冷,清爽街頭,淡黃色小建築,種種氣氛足夠想像阿多諾或霍克海默等哲人,在咖啡廳有過無數場思辨與交流,砥礪切磋。

咖啡的濃香與糕點的甜美,在漫長的時間跨度裡,一撇一捺,隱隱蘊釀成深刻的字。這大概是咖啡館的最大意義。

(原刊《AM730》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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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於食物的記憶與思念。

電影《深夜食堂》的食店老闆娘,對從鄉下跑到東京的少女廚子阿滿,輕輕說了一句安慰話:「眼淚別掉進鍋子裡,否則味道就太鹹了。」遞上潔白手帕,轉身即走;人間五味,一語道破。

在此之前,阿滿匆忙離開老家,流落大城市街頭,先是遇見經營於小巷子內簡樸的深夜食堂,以及那裡和善的老闆。女孩點了些小菜和山芋飯。那幾客小菜是狼吞虎嚥地啃下了,其實她身無分文,趁機溜走了,獨剩熱騰騰的鍋飯。沒多久還是覺得愧疚,回去道歉,幸得老闆收留兼作替工。其後換到別處打工,與老闆臨別,女孩依然想喫那曾經遺落了的山芋飯 - 一道簡單充實但需花心機與功夫的菜式,於戲中成了美味的溫暖隱喻。電影確是拍得溫柔細緻的,幾個故事,由淡轉濃,雖說是時下的「療癒系」,倒沒有拖泥帶水的俗。

原創人安倍夜郎在《酒友,飯友》裡,便描寫過山藥泥(山芋)料理:「小時候我不喜歡山藥、不肯吃,離開故鄉之後不知怎地突然非常喜歡吃了。」兒時恨透的食物,時日過去,頓成一道道回憶之菜餚,和轉化成筆下的動人故事。原創漫畫《深夜食堂》近年受歡迎,至今已有十多輯,裡面提到的「回憶中的滋味」,大概如此。如果味道真能承載記憶,談到仔細的吃,專注的喝,必會想起剛離去的王宣一。從《國宴與家宴》到《小酌之家》到《行走的滋味》,她的人生步伐,彷彿皆由甜酸苦辣,串串而成。各國豐盛的佳餚美釀,又或大街小巷的古早味,以上種種,固然可作為獨到的食評,更是回首過去、追憶念舊的美好情懷。但畢竟「美食作家」之稱,尚嫌單薄。「或許春陽高地遠/原來福酒甕中香」,王宣一畢生以味覺為字,以溫度為句。書頁可嚐,她本來就是好作家。

(原刊《AM730》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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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失物待領】 。

大部分時候,我都不太理會身外物。只是偶爾有一點點偏執。後來又覺得所謂「偏執」,也許不過是經年累月養成的個人習慣而已。譬如說耳 環。左邊三顆,右邊一顆,不會倒過來的。而手腕,左邊一隻表,一條隨時用來綁頭髮的橡皮圈,右邊繞著一條紅色繩子。多年來就這樣了。多了或少了,都讓我不自在一整天。

又譬如,我長年戴著一條項鍊。項鍊吊著兩個鍊墜。前幾天出門,人已到樓下大堂,撫撫胸口,發現項鍊沒戴上,折返,回家東翻西翻也沒找到。定神再想,好像前 夜回家,就不見它蹤影了。因要上班,不能再誤時,匆匆跳上巴士,第一件事,竟然用手機上網搜索:我想買回同一款的項鍊。

前題是,要一模一樣的。跟出版社朋友約在咖啡店談事情,期間明明經過那飾物店幾回,到最後都沒進去。大抵不太確定,即使能買回一模一樣的款式,是否就真的等於一樣。

如果能買回,其實就不必記掛心上。但我確實在意起來,白天不斷念著。可能因為是多年前乾爸乾媽送的禮物,必然在意;又可能,向來對於一直存在的事物,忽然於一夜之間消失,我需要極長時間適應。深夜我甚至造了一個很長的夢,夢到自己尋回、丟失、再尋回。

待過路過的地方都找過了,我幾近確定它是遺落在某個街角。回到寫字樓,在大堂等升降機,只是隨口問旁邊幫忙清潔打掃的阿姨,這兩天有撿到項鍊之類嗎。有啊,金手鍊。唉我說不是我的啦。阿姨續說還有一條項鍊。奇怪啊,鍊子沒斷,扣子沒壞,不知那個人怎麼會丟到地上的。

「那個人」,即我,也不知道它怎麼會丟到地上的。

A 說這是有點「戀物」。後來想想,可能只是念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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指尖的記憶。 

而我的周休倒是早來了。今年我們多一天抗戰勝利公眾假期,就只這一年的這一天,曰「一次性」,說想方便市民參加各項慶祝活動。又據說是看老大國家的頭,老大說休,小城也休,一起高興,不理會是真的還是裝出來的。然後電視出現似真若假的歷史特輯、閱兵畫面之類。

我成天待在家,練我的琴去了。不是每件事都有絕對的、可依循的邏輯。當然也有一些,但非全部。我笑問老師,如何把每個音符,彈得準確,手指落在黑鍵白鍵上,絲毫無差。知道雙手怎交錯轉動,必能一氣呵成。老師給我一個隨性、卻充滿詩意的回應:讓手指自己記住琴鍵。我懂那個意思。音符、琴譜、與琴鍵,固然有密不可分的關聯,而反覆練習,至為重要。

樂曲每每有它的語氣。

我不是天才。大概一輩子都不會是。我不會忽然成為傑出的音樂家,也許我只能追求到,某個不起眼、剛剛好、與一般人差不多的階段:就是會彈一點琴。但誰在乎呢。它自然地成了習慣,從一個小節、一行、一頁、兩頁,或更多,慢慢彈著。前陣子考試,對著那和善的外籍考官,手指爬在琴鍵之際,腦內閃過幾分感慨:原來自己也真的一直練習著,彈著。

也許到最後,我只想彈給一個人聽,或自己聽。兩樣都好。

練習的時候,貓兒多半伏在地上,可能不過找個涼爽地方慵懶睡覺,可能在聆聽。說不定。牠天生耳朵天生靈敏,或許牠能準確地聽出,喔這個音彈錯了,那個小節要放輕,手腕緩緩提起。至於跳音裝飾音,手指嫌不夠輕快靈巧。偶爾貓兒會專注地看著拍子機,滴答滴答,滴滴答滴滴答,叮。針在擺盪,數算曲子的速度。

我也渴望如貓兒般敏銳。那個半拍音,我彈出來,剛剛好,不快也不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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謝謝台灣好友寄來的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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路上孤獨。

9月4日,早上。

當你無意中發現一些事,一些你由始至終都無法接納的事,並讓你的眼淚馬上湧出來。
可以做些什麼呢,把放涼了的、擱在辦公桌的半杯黑咖啡匆匆灌進胃裡。
別過臉去,不要被其他人看見。趕快擦乾淚水,因為隨時有人進來。
在房間內翻出文件,找出需要用最多時間心思、條目最多的工作。幾千項條目,只好好集中整理這些,什麼都別想。

你可能會有種被出賣的感覺。你可能會有種被遺棄的感覺。但都發生了。發生了就是發生了。那刻你便明白,你自此,便真真正正,與你長年親近的人決裂了。

你不必再在意,於時間的刻度裡,有沒有這人了。如果那個人真心愛護你,他絕不會做一些、明知你會介懷的事。
這些年一次又一次告訴自己,或許事情並非如此。但又真的如此。

什麼都別想。也沒關係。快出門了,快離開了。什麼都別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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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一:十八。

L:

還是不知不覺走到一半。這一年的一半。

L,有時,我會突然想起某些看似遙遠的事。譬如說,昨天下班,巴士被塞在公路上之際,腦海竟浮出回歸。那天,如我記憶無誤,大抵沒有異樣,因為踏進暑假,我也不用回學校了,早上街道幾乎沒人。也忘了為什麼還要早早出門,反正四周空盪盪,就只得我,以及,欄杆上掛滿好多好多紅色旗子。

直至十年。某回與記者行家聚舊,東拉西扯談了一個晚上,那天大家都喝醉了,而我只記住其中一個女編輯所說的:都十年了啦,那些人不會不做點事的。是酒後的賭氣話還是有感而發,我不曉得。於是那些人,接著做了許多許多事。明明暗暗,至今未了。

其實我很抗拒「回歸」兩個字,嫌它太親切。我愈來愈不明白,為什麼我們要活在恐懼與憤怒之下。面對恐懼與憤怒,唯一的方法,就是我們要有比他們更大更強的力量。不需勇武,但要公道。

這幾個月我沒參與什麼大型活動。我最近精神特別不好,認識我的好朋友都知道,人多、聲音大的地方,暫時我已去不了。今天不例外。但很高興,仍能接到你的電話,你說你隨著隊伍,走到預設路線的一半,覺得還是給我打個電話,比較安心。

據說我的手機號碼,在大陸的通訊工具不能通過。我沒試過放上動態欄,我不知道。本來只是普普通通的數字,當大家知道它的重大意義,就變成敏感詞了。我擁有第一支手機時,香港已主權移交,在電台當工讀生,下課後做時事節目助理。向來十分嚴厲的上司,突然溫和地問:「手機號碼妳是故意選的嗎?」我說不,只是電訊公司給我一堆號碼,隨意抽,也沒有特別在意,後來才察覺的。忽爾明白,儘管我跟那上司意見分岐有多大,至少還有一種共鳴。我不曉得一個城市的電話號碼是怎樣生成的,但後來我想,現在電訊公司還會提供敏感詞號碼嗎?譬如內含 689,928 之類。還是,所有人現在都驚弓之鳥,避開,就不會犯錯。今年我也沒去維園,但我會深深記住那些曾經發生過的事。

今天沒有什麼,身體不適,在家。傍晚出去走走,看了一場電影,買了新的筆記本,想著,記下一切,是必要的。

希望你今年餘下的數月,都過得好。

M.Y.
2016.07.0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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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三:相贈

L :

我送你的書,你歡喜,也是好事。那是一本談攝影的書。上班時看到它,封面幽幽一抹灰一抹白,是照片亦如畫,知你必會愛上。

後來陸陸續續寄了書。N 我留她一本關於楊德昌的文集,愛麗絲就寄 Alice in Wonderland,郭曾說 Puff the Magic Dragon 能安慰她,我記住了。大學的陳老師講過他正在找一冊坊間已不見影縱的舊書,談文化事業的興衰。而我終於找到。

斷斷續續答應送人的。心裡沒有忘記,只是人懶。漸漸覺得,一天就是一天,既然記得,就做好了。也不知是職業病還是性格使然,偶爾掃臉書,看到朋友尋書,便心生好奇,腦裡頭不期然打出答案:不難啊不難啊,或,沒法了缺書了。雖然,明明不關我的事,但一切就這麼記住了,如同他們對某書念念不忘。

用來維生的,也許跟個人生活無關;與自己真正有關的應該是書和文字本身。當然用來維生的,和跟個人生活的,有那麼一點點相關,還是覺得愉快,至少部分時間,哪怕只是很少部分,都可以這樣想。賴此維生時,我不會所有事都感興趣,也絕不會所有事都認同。每次我就想,只要那個「很少部分」仍然存在,並且存在得有意義 ,就值得我不亢不卑地繼續守住它。這是我近來,最想講的事。

了解我的朋友們會懂,不懂的,由得他們繼續不懂。

除了日常公務文件寄到寫字樓,大部分人,都將小東西放在書店給我。偶爾他們會留個便條和窩心的話,即使並不真正相識,我心裡早已把對方當成朋友。記得某回,在網誌提到一件小玩具,想擁有但已絕版,不再出產的了。沒多久這件玩具突然出現在書店,只寫了我的名字,沒下款。每回我對人失去信心,就拿出這堆小禮物看看,它們提醒我,畢竟世界還有美好的一面。

還有一些想要贈出的書擱在寫字桌上。地址寫好,信封糊好。大抵是習慣,可回過頭才記起,自己跟收信人已不再是同一份情感。想著想著,就告訴自己,不要寄了。

L,或許終有一天我也不能再給你寄書了。即使每回遭遇這些,我都覺得很哀傷。但你翻過的書頁,感動過你的字,我都一一記在心底。因為,統統都是關於你的。

祝好。祝閱讀愉快。

M.Y.
2015.06.0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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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二:抽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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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:

我已經很久沒有抽煙。至少,很久沒有買煙。抽得最兇的日子,是在報館工作的年代。從報館換職到書館,新的環境裡,畢竟有這習慣的人不算多,不好意思常獨自在辦公處進進出出,也就不抽了。

說戒就戒,講到底,回想起來,大抵亦不曾有過什麼深癮。平常遇到朋友,就潛他們的包包,找煙抽。他們有他們聚在街頭東拉西扯,我有我吞雲吐霧。

剛才下班回家,真的,忽然很想抽一根菸。確去便利店買了。一時忘了店在鐵路沿線,會打烊那種。店員說:「我們要關門了啊。」跟愛麗絲有的沒的談起,她問是否不開心,通常到了晚上已太疲倦,我連這個基本問題,都不願意再細想。家裡有一包放了長時間的菸,尚未受潮發霉,但味道,嗯,吸進去,味道有種苦,不討厭,只是沉沉濃濃的,情感上讓人難受。

多年前在澳門一家咖啡館偷了一個煙灰缸。其實沒特別,不過是啤酒公司的贈品,它擱著桌子上,一時三刻覺得那半透明的藍好看,還乾乾淨淨的,像新的模樣。無由的喜歡上,結賬時,特意多付了小費,一廂情願地覺得算是自己買下了它。

既然偷了,就捨不得丟了,一直放在家裡。偶爾我也會懷念當初愛上的那種藍。而多半不再。

六月來了。往後只想專注做一件事:把自己的世界,好好翻轉。L,願你有個稱心如意的好月份。我時時刻刻會為你禱告。

M.Y.
2015.06.0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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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一:鬼魂

L:

近日好疲倦。下班回家,隨便買杯咖啡,弄個三明治,呆呆地看著電視。總要說教的俗套溫情劇,據說花了好多錢做後期製作的歴史劇。百無聊賴地讓它開著如垃圾食物那樣,空洞的影像從口從喉嚨灌進胃裡,只飽,但無益。

倒頭便睡,且夢很多。常夢見似真似假的鬼魂。譬如死去的人的臉容在荒無的夢境出現,在那裡我是確確實實知道眼前的,只不過再無血肉軀體的靈,他低頭,哀愁著,煩惱著。後來又夢到,有人說我的生活裡有鬼魂,於是在周圍點滿慘白色蠟燭,火花搖搖晃晃之間我驚醒了,心裡真的害怕,良久不敢睜開眼睛,只悄悄瞥了鬧鐘,錯以為漫漫長夜已過。

十二點睡,造了那樣的噩夢,乍醒,原來都只是凌晨兩點。把它變得一道瑣碎日常,分享在臉書,淡化恐怖。聊起這事,陸離前輩留言笑說:剛好大約一套電影的時間。

這樣一來,咦,夢又沒有那麼可怕了。

L,願你好夢。

M.Y.
2015.05.30

( P.S. 信寫於清早,寫到一半回頭睡去了。挨近中午被幾通電話吵醒,書店打來的。今天本想休,嗯,但還是放不了心,返去了。剛回家續寫,等雨停,就到樓下郵筒寄你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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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念念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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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張艾嘉的《念念》,相比起總是眾人焦點的梁洛施和張孝全,我更喜歡柯宇綸一段。

綠島之於他,是一輩子的鄉愁,也是畢生不可解的疑問所在。童年時母親毅然帶妹妹離家出走,留下自己在島上,他心裡自此多了一道如謎的懸念。即使只需撥一通電話,他亦沒有決心尋找兩人的去向:「妳是不是偏心女兒?」

這隱隱放在心上的糾結,是多年以後一場疑幻似真的夢裡,以陌生人身份向母親提問,始得以安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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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力扣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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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概因為《打擂台》在前, 創作公式接近的《全力扣殺》,我感覺不大。據說,林敏聰是多數觀眾的焦點,因為無厘頭到極致,因為他的角色由谷底重新振作,勵志有餘。對白當然有趣,大抵無人會質疑那份喜感。只後來搞笑場面多了,就看得累了。

吸引我注意力的,並不在於林敏聰,那個由頽廢的醉酒佬回復從前無可攻破的人肉圍牆國家代表隊高手,而是何超儀的面容。倒是頭一回細看何超儀的樣子,輪廓五官都狠,眼神銳利,非常好看,非常吳久秀。樣貌之事,固然是天生的,但絕大因素,該是努力得來的演技。

後來我想,香港女演員當中,許多都有堅定而倔強的神情,不難找。但用盡力氣揮動球拍向對方扣殺,誓要使對方無法還擊,要狠勁的,霸氣的,應該像她那樣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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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#1:路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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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:

此刻人在英國,勿念;此刻天灰藍,未亮,好給你寫信。

走動多,稍為離開十天八天,往別的地方工作,為我而言也是好的。人能夠集中專注做好事情,不致散渙。這陣子彷彿一切都無法如常流動,如同沒走幾步,一不留神就踢到隱隱藏在草地泥土中的小碎石。有時還好,只絆一絆,定定神回回氣便沒事;有時卻足以跌倒,擦傷了。總是告訴自己,別在乎膝蓋上緩緩滲出來的血,不過是皮膚輕輕劃破了,明天日出便好。

L,是誰決定路上有石頭的呢。每回我遭遇難題,心裡都嘗試探問一次。是造物主,是命運。每個城市自有其路,而我特別能感受到她轉化時的震動。

臨行前打了一通越洋電話。沒什麼,只突然想起老前輩。我顯然忘記計算時差,聽到的聲音是低迴模糊,如夢中未醒,當然親切溫暖依舊。互問近況期間我也沒有走進難題的核心。我本來,本來很想破口大罵,本來很想抱怨這詛咒那,狂數此時此刻此城此體制的瘋狂與愚笨與陰險,每天每天,真和假的訊息交錯狠狠襲來。應對,解釋,拒絕,忍耐。我受夠了。種種無法細細講的原委,在不知處横衝直撞,無法找到出口。這是我打這通電話的本意。老前輩忽爾說:關於這些,其實沒什麼值得煩惱,只擔心妳不快樂。

我愣著。我說再見,掛掉電話。那夜我失眠。我確實,不知道值不值得。我已走了很長、很長的路,我不知道值不值得。但 L,你是知道的,我還是這個我,不曾改變。要是我知道改變,我大概痛苦會少一點。

M.Y.

2015.04.13

(上個月未寄的信,郵票貼好,此刻投寄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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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 #15:五弟從不喜歡高樓大廈。

L:

為五弟餞行,送他到機場,又是另一場新的暫別。

回家途中遇上暴雨。雨嘩啦嘩啦狠勁落下,在天橋下跟陌生路人一起,看著天空,待雨停。不一會,心想家就在眼前,匆匆急步過去未嘗不行,結果短短路程,弄得全身濕透,像整個人給拋進水裡那樣。回去後二話不說,衝去淋熱水浴,站在花灑蓮蓬下,淋了好久,即使皮膚漸漸熱得微紅,身體內彷彿仍有一股濕冷的寒氣不散,讓人不適。

所以五弟說得對。我猜學姐妳又忘記打傘。回去記得泡熱飲。臨上飛機前他傳來短訊。我後來才看手機。

那時候五弟,跟我,跟雙雙,老聚在一塊,下課溫習,午餐,看電影。五弟是小名,從認識第一天開始便這樣喚他了。他比我們小兩歲,選科他不懂,厚著臉皮跑來問我們。站著前面是一個高高瘦瘦、眉清目秀的男生。當時沒有「火星男」之類的潮語,否則配對一下,五弟大概就屬這種。外形好,人和善,真誠,專一,能幹。你問他一百件事,當中的九十九,都會順你意願 - 除非 - 那就是最後一件事 - 你跟他講你要自尋短見,五弟會用盡所有力氣,把你拉回安全之地。後來雙雙久不久就跑到日本那個對著海的鄉郊找她未婚夫,一去,一個月兩個月,剩下我跟五弟,坐在碼頭百無聊賴。某回他枕在我大腿上,仰望星星。為什麼香港要那麼多高樓呢,它跟星星,幾乎毫無距離。五弟問。也不知道啊,有錢人喜歡這樣嘛我答。隨後的靜默,我以為他睡著了,沒多久我聽見哭泣聲。我嘗試低頭察看,五弟馬上用雙手掩面,捲縮,埋著自己。

我一直想,和善的人,最大的優點,以及最大的缺點,皆是收藏自己的憤怒與悲傷。他們盡力隱沒,但不擅長排解。情緒的魔鬼,大可置身事外,直至你隻腳到達了臨界點的懸崖,直至,他隨便輕輕一推,就讓你徹底漰潰。

雙雙回來了,永遠地。再也不去日本了。多年以後我全然忘卻為何她要跟那日本人分開。日本人在網路留言給我:雙雙好嗎。Sheung Sheung,他這樣稱呼她。我告訴她,雙雙現在是三個孩子的媽,及後換來無言。五弟不願長留於此,我總是在機場跟他擁抱。

影像裡五弟坐在一個用竹建成的小空間,開懷地笑。他一直待在東南亞,偶爾傳我類似的照片,附隻言片語:學姐,這裡沒有高樓,一處星星不會被干擾的地方。

M.Y.

2015.05.1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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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#14:命名。

L:

喋喋不休是你不愛的。我也想過,傳個訊息給阿政。後來沒。

阿政老強調我是個好人。他愈這麼講,我就愈懷疑自己。但為什麼呢。我們為什麼要懷疑自己,同時懷疑人呢。我想活得簡單一點。別早早變成跑太久的老江湖,講嘔心的人生法則如九十塊能買到但內容空洞的勵志書。我想起前輩在信裡說,「恒溫的臉」。沒起伏的情感,不好。我是知道的。我也知道,過度激動的情感,也不好。

我什麼都不想。我只想做自己喜歡的事。

但知道是沒用的。L,你在我身旁。今天的風突然好大。在山上工作完畢,你在燈下等候,我連半句話都無法訴說。不如歸去。

下午工作伙伴來談個事情。我遭遇的雜亂瑣碎,他是懂的,不用詳說。臨行前假裝揮我一拳,堅定地說:加油啊 M.Y.。

某回去便利店買飲料,排隊之際,百無聊賴地注意到收銀台的店員,以及別在他胸前的名牌。這男生叫做:Utopia。為什麼喚自己作烏托邦呢。他心底,暗暗對世界有所期許嗎;抑或,對現況一種憤怒的表達。付款後我忍不住跟他講,謝啦烏托邦。

他笑很好開心。L,我今天忽然想起烏托邦的笑容。

祝好。

M.Y.
2015.03.2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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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 #13。練習。

L:

原來沒有給你寫信,轉眼已有三個月。

最近時日混亂,我不免暗暗焦慮,壓力必然。失眠之夜,總是百無聊賴。推掉友們聚會,婉拒認識任何人。不算熟絡,但未致於陌生的 A 在臉書私信我,好言相勸: M.Y.,生活不是只有這些。至於世態,心裡掠一掠,眼前過一過,就算了。

前陣子剛好站在學生輔教書架旁整理些東西,有個小孩在我附近翻補充練習,自己喃喃作答上面千篇一律的問題,翻了好久。其後他爸走來,拉起他的小手輕輕道,人生不是只有這些,我們去看小說吧。

別人的爸如斯說,A 也跟我這麼說。那麼匆匆忙忙的日子,L,剩下的還有什麼呢。早前難得有個晚上我沉沉睡去,夢到 S,夢到我們在街上蹓躂,那些曾經我們常去的地方。我甚或感覺到我們牽手時的實在質感。即使彼此之間再沒關係,原來共同生活多年的人,會永遠、永遠,住在自己的心坎裡。

今天休。資訊依然來回不止。這就是我們今天活著的世界。手機早已調到靜音,都是騙自己的,角落小燈一閃,還不是打開它,閱它,感慨它。整天沒出門,入黑後我隨便披件外套到樓下買咖啡。職員說都晚了,喝了大杯咖啡,可睡不。我苦笑。

每天一張方格紙。可以寫下五百字。這些字都是要寄給 L 你的。

祝好。

M.Y.
2015.03.2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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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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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洛楓 攝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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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#12:定格。

親愛的 L :

踏進聖誕凌晨,我照例往子夜彌撒。很準確,零時零分,鐘就敲響。乳香的味道。

自從把生活模式慢慢改變,我再沒有熬夜習慣。離開教堂已一點多接近兩點,往玻璃倒影一瞥,除了背後歡歡喜喜的信徒,就只有我通紅的雙眼。

鐵路通宵行駛。途中還見到有人在深夜遛狗。

回家倒在床上。我造了一個夢。我不曉得夢裡的時間如何數算,也許它的光年,只是世間的幾分鐘。但感到,這該是很長、很長的夢。夢到我不是目前的自己,你也不是。我倆有不同的職業,不同的名。惟我的房子依舊,小小窄窄,滿室是東歪西倒的書本。而你的聲音很亮很近,如在耳邊。其實也只不過談日常瑣碎 。

醒來,我一度懷疑是真的。如果我們的世界,真的不只一個,任由我想像一事一物,沒有邊界。

接下來我兩天沒有出門。幾乎吃光家裡剩下的食物。麵條,火腿,蘑菇,冷藏餃子,雞蛋,香蕉,咖啡。睡醒看書看電影,睏了再睡。期間手機訊息一直在響,友們問我在哪。有時過於熱鬧,我會很驚惶,即使他們惡意毫無,甚至都懷著美好的愛護和善意。

休假時我比較願意開窗戶,讓風進來。僅此。

M.Y.
2014.12.2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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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#11:路途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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親愛的 L:

前陣子過海,去看一個展覽,受不了室內高聲的、自信滿滿解說內容的導賞員,且不止一個。匆匆繞了一圈,帶著頭疼,趕緊跳上巴士回家休息。

剛巧日落。車內許多乘客紛紛舉起手機,拍下那抹稍縱即逝的橘黄。我從來不知道,原來他們如此喜歡這個城市的夕陽。我已經很少在此城閒走,除了每天上班通勤,周末出去辦點必須作的事,大致如此。剩下的時間多半在家。因為無法面對街上的擁擠,交通工具裡嘈吵的廣告電視。

早前出門。我們傳說中的「小確幸」,其實只是那裡的日常。好好地喝杯不花巧的咖啡,靜靜用簡單的餐,待應不會告訴你,你的桌子只能吃一個半小時,下一輪的食客要來了。乘火車,從一個地方到另一個地方。即使走走路,也是好的。

旅途不必然吃喝玩樂,旅途是給我機會,好認真、好認真的,對待自己。感覺到自己存在。感覺到愛。L,在異地我想起許多事,想到,是不是可以有更輕盈的方式讓我活下去。譬如不那麼記住某幾段歲月,不那麼在乎什麼。在,就在;如不,也就不堅持了。我都統統收在心底,與別人無關。

也許我不該再去問:為什麼,或,為什麼不。

如果這樣,我會變成怎樣的人。

日落的照片就附在這信,寄你。至於旅途的照片,再補上。我相信你會喜歡,也肯定你比我更熟悉那一草一木,那皚皚白雪。

祝好。祝聖誕快樂。

M.Y.
2014.12.2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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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#10:家的一個角落。

L:

有些東西,一直沒有跟你講。這半個月一個月發生了許多事。有時我會懷疑,自己是否真的能承受那麼多。而我彷彿沒有什麼,天天早起工作,下班回家,更新臉書動態,偶爾見見朋友,看場電影什麼的。做一個,大家眼中規規矩矩、踏實生活的人。我很清楚自己,假若連基本的步伐都亂掉,會出很大問題。不值得放任,因為我如今非常明白,放任無補於事,不會讓我變得更平靜。我也沒有垮掉的餘地和本錢。於是我雙腿,老像裝了勾子釘子,一步一步都抓著結實的地台。這已是我目前唯一,能做的。

但我開始倦於面對任何人。那些言不及義的對話。喧鬧、無意思。我得裝作有耐性,老說「我明白了,沒問題的,讓我看個仔細,再回覆你啊」。我在最疲倦的時候便去看電影,因為暗。因為沒有其他人的聲音。因為只有自己跟自己貼近。有好幾次,燈滅,在黑暗裡,銀幕一閃一爍,我思疑自己終有一天會就此倒下來,直至散場前,也沒半個人發現。

周六傳了一通短訊給阿政,我說如果我長此困惱下去,如果,我再不設法。阿政也無可回應,唯有拿出他向來善良溫柔的心說:我手機日夜開著,有事就打來。

但我沒有這樣打過去。怕煩到人。

在家,琴靠窗,我總是對著窗戶練習。背後是零亂的書,堆堆疊疊,每本書,各安其份。前陣子如常,生澀地在黑白鍵盤上練著沒彈過的曲子。不經意轉身,伸手拿起茶几上的白開水,呷幾口,放空發呆了一陣子。L,忽爾發現,我從來沒有坐在這個角度,看過這家小房子,那刻,心裡生出極大、極大的陌生感。

這陌生感,馬上讓我墜入更深的迷霧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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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#9:咖啡店,與其他。

L :

我常去的咖啡館,是一家連鎖分店,特色確有限,倒是在書店附近,哪天往店裡上班,就順道買杯咖啡,加一件小蛋批。

我很喜歡這種叫 Quiche 的蛋批,百吃不厭。但這咖啡店沒有處理得很好。口感本來就一般,店員弄熱它,蛋批中間還多半是點點微溫帶冷,我覺得,食物最不理想的,就是類似的曖昧溫度。然而店員是和藹的,日子一久,彼此認得,體貼地記住你常要的餐點,你一推門,未付款,已趨前著手調咖啡 ﹣﹣ 嗯,尤其我此類悶人,少改變餐單。好幾回真想要別的,店員說好啊,沒問題。咖啡來了,呷一口,喔,怎麼還是平常喝的那款口味。你生氣不來的、可愛的小錯誤。

曾有一段時間,咖啡店裡常坐著一個男子,在等候區旁的小圓桌。高高瘦瘦,頭髮夾雜了白的,不曉得從哪國來。他邊喝咖啡邊看書,而我職業病發,先是注意他手上的小說,以及擱著旁邊的眼鏡。一副自由自在、悠閒得叫你妒忌的樣子。大抵見慣了,偶爾他會抬頭,親切地微笑,我也點點頭。有一次咖啡店只得兩個客人,我跟他。我正等候外帶,他突然站起,看著我,朝向我方向來,直覺上,他是要跟我講話。我毫不猶豫,馬上拿起此時剛弄好的咖啡,繞過他,轉身即走。

好幾個星期沒到過咖啡店。再去的時候,已沒有碰到那男子。我到現在也不明白,那天自己為什麼這樣害怕。而 L,這事,一直放在我心裡,好久好久。

祝好。
M.Y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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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#8:貓食之言。

L:

拿著沉甸甸的貓餅乾回來,一進門,貓咪看到了,焦急地,雀躍地,跳來跳去,或亂抓我的腿,彷彿在抱怨,在嘀咕。妳太晚了啊,太晚了。

還是怪自己不夠細心。這陣子,出差前後有點匆忙。上午給貓餵食,才發現只剩貓餅數顆,充當早餐也嫌少。東翻西找,罐頭,連零咀都沒了。午飯時間緊記跑到寫字樓附近的寵物店採購,入夜了趕著回去當個稱職的貓主人。嘗試。

然而貓會感到寂寞嗎。大家都說貓是高傲的,慵懶的,不理睬旁人的。倒是有一段時間,我每回開門,牠都衝出去,好端端的站在鄰居門前,不叫,也不動。直至有次,與居於那裡的年輕夫婦同坐升降機,才談到,原來彼此也有家貓。 他們原先就知道了,只是我早出晚歸,不問世事,一直不曉得。

喔所以我猜,貓是隱隱聽到同類的話語。也許,牠也想敲敲門,問句好。

貓本怕生,平常超市送貨的,速食店外賣的,甚或找錯門牌的,只要有外人,牠都嚇得拔腿狂跑,馬上鑽進沙發底床底。到一切回復如常,小心翼翼,稍稍探頭出來,看一看,觀察,嗯沒事,才自顧自跳上來,什麼都沒發生過一樣,躺在我身邊,呼呼大睡。

我跟此黄白貓生活,轉眼幾近十年。L,十年裡,我的十年裡,發生了不大不小的事,變了好多。與你有關的,無關的。 我從不確定牠喜歡你與否,或喜歡牠所見過的、曾在這房子出現過的人與否。我跟貓朝夕共處,之於我,我情願相信,牠是無所不知的。譬如我的快樂,我的哀傷,我的憂慮。當然還有,我的盼望。而貓,當然不會告訴你心裡所想。

祝好。

M.Y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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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#7:墓園。

L:

從法蘭克福上火車,經過萊茵河,風景處處,儘管只是匆匆一瞥。據說山丘上有座修道院,電影版《玫瑰的名字》在那取景。也許下回有機會再留。

我想去的地方是墓園。在波昂。不難找,看個地圖,從大站走過去就可以了。墓園幾近成了花園,風是涼涼的,地上全是緩緩落下的黃葉。有人在閒坐於長椅看書,有青年群聚在一起打發時間。孩子們在草地蹦蹦跳跳玩耍 - 而他們沒有中國人的通俗說法:這或會打擾到上百年的鬼魂。父母們靜靜地坐在一旁看著想著微笑著如要牢牢記住此刻。因為時日過得好快好快。

舒曼和克拉拉的墓也不難找。大大的碑,石像圍繞在旁,天使閱讀,拉小提琴,伴著白白紅紅的花。

L 你總是說,別想那麼多了。未發生的事,不好擔心,過去的事就由它過去。我想我是懂的,但還睡不好,輾轉反側。從前不太介懷,大抵純粹因為年輕。如今白天沒有精神,就好像被迫報銷整天,無法運作,只好盡量、盡量、盡量讓自己入睡。美麗的女孩們偶爾送我香薰,很簡單的香枝,燃著就行。又或起來,就放舒曼的「兒時情景」(Kinderszenen)。隨便亂按,無意間聽到荷洛維茲演奏的版本,輕盈動人。

說許多人喜歡裡面的「夢幻曲」,而我一直反覆細聽第一首 “Of Foreign Lands and People”,哼著哼著就睡去,即使一個小時兩個小時醒來,大概已夠做幾場夢了。

祝好。

M.Y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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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None of us know how to help you.”
“Please stop reminding me that something’s wrong.”

– The Disappearance of Eleanor Rigby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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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#6:不說。

L:

這個城市的人是愛講話的。匆匆忙忙,坐個巴士,地鐵來回,都得拿著免提。有時是吩咐家裡傭人工作,有時是情人閒聊,更多的在發牢騷,抱怨工作,踏進辦公室前,或離開寫字桌後,罵個痛快。也可憐啊有些人都深夜了仍在談工作,唯唯諾諾回應電話的另一端。偶而忘記帶耳筒,迫不得已把人家的瑣碎俗事聽進去了如同旁觀他人生活。聽多了就覺得重重覆覆無新事。而自己又何嘗不是呢。

而自己又何嘗不是呢。你聽到我這麼說,笑了,然後總多加一句,講講也是好的,憋著,心底不適。

三天兩頭在書店的話,用餐時間沒大固定。餓了才去吃一吃,隨便到一家麵館,只三數個客人在裡頭。看看表喔都兩三點,過了白領的正常午飯時間。書店附近大型商場好幾幢,這個鐘數猜得出都是來自那裡的售貨員,想想也真的。也許輪班休息,多半獨來獨往,都穿制服,間或認得出譬如在隔壁賣化妝品的,在樓上賣時裝的。我喫著麵條,不時抬頭看看她們(對啊通常是她們,沒他們),老是沉默,安安靜靜喝冰茶,滑手機,或,盯住館子裡的高清電視,播著那些不好笑的卡通片。

售貨員離開櫃枱後都不講話。都累。工作時大抵也說夠了。

M.Y.
2014.09.2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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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#5:月夜。

L:

【筆記一】說是颱風迫近,八點離開書店,心裡已有擠人擠車的預備。可到了火車站、月台、車廂,寥寥可數的趕路者、歸途者,只剩下空位子。剩下風。

【筆記二】其實現在風還是很大,呼呼聲吹。半夜時我覺得家裡窗子快要給吹破了。剛才知道早上不用上班,去睡回籠覺,夢到自己在書店外等開門 — 要是將來變了鬼,是否也回去遊遊蕩蕩。

【筆記三】睡眠斷斷續續。好像從那時開始便這樣。種種曾經發生過的事已離我很遠,現在想來或許也不太相干,剩下只是常常無眠。偶而造幾個無傷大雅的夢,醒來,離天亮還差幾個鐘數。黑暗的房子裡,輾轉反側。入睡跟醒來之間,我總是想到「局外」的狀態,想到「活著」到底是怎樣的,彷彿一切生活形式都容不下我。我在局外已經好久好久了,愈久,愈發覺得對生命的一切熱誠都變得徒勞。矛盾的是,好好生活下去如今成了最大的選擇,每天的作業。

我不可能再成為家裡快樂的孩子。難以成為他人最親密的人。我永遠都在局外。

【筆記四】一整天累積下來,夠了。覺得暫停一下比較好。早早離開,天還亮著,走到最近的戲院,找最近場次的電影,買票進場。只有在最黑暗的空間我腦袋才能平靜下來。肩停止疼痛。電影裡有一幕,女主角收拾行李,揹著結他,投靠好朋友。不知怎的,畫面讓我覺得很哀傷很哀傷。哀傷到流淚。

書包裡的筆記本,有一些段落。此刻睡不著,就抄下來給你留念。

祝好。

M.Y.
2014.09.21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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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#4:明朗。

有好幾回,遇見作家的遺孀阿蔓姨。她總是前來,緊緊捉住我的手說:M.Y. 我是很多謝妳。

於是每次我觸摸到她柔軟的手,便不好意思。愈來愈知道,我一生下來只會開罪人,覺得這裡不好,那裡不妥。我不舒服,就將事情拉倒,把對方的聯繫斷絕。既然每個人都這樣說,我也接受。之於阿蔓姨,如果我真有作過什麼稍為好的事,大概是,我讀了她丈夫好多本書,並決心認認真真的、花心機的,賣下去。這顯然,是我的幸運,而不是她。

L 你大概明白這種幸運。書拿上手,就理解世界上有一種隱隱的契合。譬如說,文字錯配了書封,誤選文案,如同靈魂躺在另一個陌生人的肉身。在國外常故意離隊,獨自逛舊書店,買一堆舊的英文小說回家。那是我最快樂的時光。不因為珍貴簽名本,也不在乎版本罕不罕有。莫大學問,身邊文友能得心應手,而我不。我喜歡老小說讀本的紙感。喜歡有人在扉頁留字。喜歡有人真誠地寫:親愛的,我希望你會愛上這故事。

上班時,偶爾在店裡翻到平裝小說,裝幀不對稱,切紙是歪的,印出來的字母是模糊的。精糙得可惜。

阿蔓姨老是說做人最重要的是夠明朗。她心腸特好,話是故意給我聽的。我早起。清晨五點六點。我撐起身,就逐頁細讀那些二手舊小說。未幾陽光照進來。L,如果我真需要明朗,大概如此。

祝好。

M.Y.
2014.08.1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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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 #3:只是雨和陽光。

L:

這幾天忽晴忽雨,早上出勤,從火車站走到博物館的路,不消數分鐘,即使打了傘,還是全身濕透。清晨時,還有一道陽光穿過窗簾,照進睡房。此刻天空一片黑。

連忙拿面紙擦乾雨水。煥煥的短訊來了。煥煥她問:M.Y.,晚上就見見面,可以不。我說我只想下班後趕快回家,熱水淋過,就休息。

我是很介意,L,你應該明白的。你問我好不好忘記。我老是情願選擇,連人帶事,一併刪去。我是很介意的。我介意到一個程度,話也不想說。而煥煥一直跟我那麼要好。可惜到了某個位置,腳下一道邊界,讓日常的溫和與體貼,頓變成冷漠的公式。我猜煥煥會跟我講:M.Y.,因為我們需要維持生活。做事而已。對我而言,這就是陌生的煥煥嗎。

做事而已。「而已」到頭來,比任何人,比我,都重要。

大概煥煥不認同。她跟閣梵前輩都會這樣認為。

我打開工作行事曆,認真地寫上煥煥的名字。煥煥只是工作上的溝通窗口。不是跟我要好的那個煥煥。所以煥煥可以選擇爭取她認為對自己最好的東西,把我推開。那刻我覺得我的肋骨很疼痛。L,我也回應以同樣的方式嗎。

而我並不想這樣。

M.Y.
2014.08.0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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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 #2:那是後來的事。

L:

大抵只不過需要時間,換一口氣。死海無邊無際。不見得每個人都可以浮躺在那。

舒允後來沒有死。她抱著一個跟她同齡的女孩,說不想活了。兩個人在家裡開瓦斯。房子是父母離異後,留給她住的。四周開始隱隱有一股神秘深沉的空氣在流動。到最後一秒又說,還是留著命比較好。警察來了,救護車都來了。像拍戲一樣我說。那後來呢。我總是問後來。

後來因為有新工作,沒多少天以後一切都改變了。我的朋友舒允自此忘記瓦斯的濃烈味道。那天在混亂之中,廚房有扇窗被敲碎了,一直沒修。雨下,由得它打進來。玻璃切口還是鋒利的。有一個晚上我去看望她,是最寒的冬天日。站在那窗前,覺得風好大,冷到心坎裡。

死是想很久了。但還是留著命比較好,只剎那間的想法。不曉得哪一個決定才是對的。

阿政說,如果那些黑暗帶血的畫面,時時刻刻都在我腦子裡,或久留或流竄,或不斷重覆、想像,就有狀況了。「有狀況」是阿政溫柔的慰解,他不忍傷我心,總是嘗試把說話的刺,悄悄拔掉。那些分分秒秒,我很懂。我回話你看舒允她現在不是都好好的。

L,阿政像你一樣,總愛潛到水底裡。偶爾他講,在海洋深處,彷彿聽得到我說話的語氣。

祝好。

M.Y.
2014.08.0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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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 #1:我跟舒允碰了面。

信 #1:我跟舒允碰了面。

L:

一晃眼就到八月。很熱,很熱。

他們總是問,為什麼我不再給你寫信了。曾經一段很長的日子,說起來也有幾年,我用好輕好脆弱的航空信紙,有時是白,有時是藍,逐句話寫下來。你說每回收到信,把信紙捧起靠近眼睛,就讀到上一封信的斷句。我寫字用力得很,下筆,撇捺馬上陷進去,圈點彷彿攀越過好幾張紙,故事一直重疊重疊。能買到航空信紙的地方愈來愈少。我問,那些信可不可以還給我。

前陣子書展,舒允來找我,彼此好久不見。我們在會場裡,那家難吃死的所謂咖啡廳碰了面,聊一下。她說打開老公工作用的照相機,看到我的身影,那些,書展的瑣碎場景。所以想見我。那年頭,我們總是別人眼中,最不可理瑜的怪咖。舒允老說,經歷總是好的。她經歷留級,經歷考試挫敗,經歷發奮而拿回漂亮成績,經歷父母離異,經歷跟女生擁抱,經驗與男生一夜情。後來有一天,舒允說,她經歷死亡,卻死不去。我很明白。妳從前和我說過的,我都很明白。

所以舒允去生小孩。有個經歷。現在是兩個孩子的媽。我選擇不當母親,至少暫時。離孩子而去,而他們本來屬於人間。

L,我想,我是需要時間。舒允問,時間拿來幹嘛。這真是一個棘手的提問。我只知,時間可以讓我,成為更好的人。這是最起碼的事。

祝好。

M.Y.

2014.07.3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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紙屑。

L:

他們問,為什麼我不再給你寫信了。

最近不約而同,見了些人,或在網路上碰到些人。他們提起你。每回有人說,喔,那個 L。那個,L。感覺像老遠的、活得自在的、其實不關己的陌生者。而我心裡清楚,我跟你有多麼的親近。

天氣很熱。秒秒有一道不散不流的蒸氣。年中了雜事少不免。晚上回家,趕緊搽掉半剩的妝,洗澡,整理自己,就靜靜地躺在床上。有時能睡有時不,隔幾刻又是新的陽光照進來。

L,我都沒想了。就如前陣子跟你說的:我都沒想了。身體知道晴雨,懂得另一個人的溫度,腦袋裡卻空空的。我真的,什麼都沒想了。

但我總是在不合宜的場景,悄悄地記起那些隱密的事。你也許覺得有趣而我只知它們將變成與我無關的小故事。黑夜裡的街燈。瓶中的水。東歪西倒的書堆。除了誰,沒有其他人能夠明白。

我會時時刻刻記掛你。

M.Y.
2014.06.2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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道堤街 48 號。

【153/365 | June 2|Monday】

“Every traveler has a home of his own, and he learns to appreciate it the more from his wandering.” ~ Charles Dickens

一如往年來到這裡。書展的白天,都在展館裡工作。四月的倫敦還是灰灰暗暗的,有點雨有點微冷。來到周末,幸好倒算清爽。清晨街上人很少,有的跑步,有的下樓匆匆買杯咖啡。於我而言,散步最好。順著羅素廣場走過去,五至十分鐘就到道堤街 48 號 (Doughty Street)。博物館快要開門,連同裡面的小小咖啡店。裝扮認真端莊的老人早就在大文豪老家門外等候,彼此說笑聊天,話語日常。

翻開許多輕巧易讀的書本,都把狄更新的行旅腳步,山一程水一程,從英國至其他歐洲地區,鉅細無遺圈點在地圖上,往往跡有可尋。匆匆活了近六十年,畢生所遊之地,所居之處,要數這暗棕色的三層式房子,勾勒最多,最詳盡。1837年,孩子出生後,狄更斯要另覓新居,選擇搬到這裡。空間偌大,溫暖雅致,渡過了兩年多的快樂時日,以大量寫作及繁雜編輯事務維持生活,繳付租金。

而小說家幾乎與「時代」這個詞掛了勾。記不記得散文集《非商業旅人》 (The Uncommercial Traveller) 裡,常常失眠的狄更斯於倫敦大街小巷漫遊思考,並細細碎碎地書寫下來。途經收容精神病患的伯利恆醫院他這樣寫:「我上次身在這麼一所醫院裡,曾有一名病患對我說:『先生,我經常可以飛。』我慚愧地心想,其實我也可以——在夜裡。那次也有一名女子對我說:『維多利亞女王經常過來和我一同進餐,女王陛下和我都穿著睡袍一起吃桃子和通心粉,王夫殿下還身穿陸軍元帥的制服騎馬前來陪伴我們。』聽到這句話我也不禁臉紅,因為我記得自己也曾舉辦宴會招待王室貴族(在夜裡),在桌上擺設豐盛不已的菜餚,而且我在那些華貴的場合上也表現得極為得體。」他天馬行空,同時不忘現實。生於維多利亞時代的盛世,沒有人比狄更斯更懂得,那富強與輝煌以外的陰暗面,字裡行間強烈的善惡感,揭露底下階層所受的不公義和苦痛。

如今老建築已改成人流不絕的博物館。狄更斯的書房,窗邊高高的書櫃,多放狄更斯本人不同版本、語言的作品 ﹣﹣ 事實上他本人出生草根,並沒有許多藏書,隨後才陸續擁有一些。木造的書寫台至今仍在,結結實實,寫字的斜板,花了,凹凸不平了,褪色了,足可想像案頭上曾被翻動過的、許許多多的紙頁,造就震撼人心的作品。它們之美,之好。他在道堤街,寫出了膾炙人口的《苦海孤雛》(Oliver Twist);別忘了,當然還有真正讓他一舉成名的《匹克威克外傳》(The Pickwick Papers)。

據說,博物館的翻新和布置,盡量貼近當時狄更斯在那裡生活的面貌,彷彿,邊默默書寫、邊聽著孩子在隔壁玩樂的狄更斯仍在;一個一個時代過去,而眼下世界一切,依舊紛擾如此。這是最好的時代,也是最壞的時代。他在《雙城記》裡,早早已給後世,埋藏了最精準的隱喻。

(原刊 《Read It 悅閱》 May 201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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書架上的《百年孤寂》。

【110/365 | 20 April|Sunday】

“So, what shall I tell your papa?”
I answered with my heart in my hand:
“Tell him I love him very much and that thanks to him I’m going to be a writer.” And without compassion I anticipated any other alternatives: “Nothing but a writer.”
I liked saying it, sometimes as a joke and sometimes in all seriousness, but never with so much conviction as on that day.”

~ Living to Tell the Tale, Gabriel García Márquez

就在馬奎斯逝世的消息傳出前一兩周,收到英國企鵝出版社寄來的書,大文豪經典作品剛配以新封面,看上去,是刻意多加了人的元素,更亮的、顏色更奪目的配圖,《百年孤寂》是戴艷紅頭飾的女生側影,肩上有一只彩色鸚鵡(此刻固然想起馬奎斯鍾愛鸚鵡,他筆下的鸚鵡肉是藍色的,又曾選定這種七彩的鳥作為講話文集的書封);又或《沒人寫信給上校》,老人的胸口,別著多個徽章,默默無言,若有所思。

書架上有幾個不同版本的《百年孤寂》,每回見到,就買下來。多翻的有一冊,呈現的拉丁美洲風,倒沒有目前的濃烈,只詭詭異異一抹墨綠,隱隱約約有朵暗花靠在書脊旁。念書時在九龍塘一家書店買下來的,想來已是不長不短的時日。學生時代老是離群,天天翻著它,囫圃吞棗啃了一遍,而心裡常常想念小說裡活得最久、足有百年的易家蘭,她的智慧她的堅毅。晚年易家蘭已全盲,卻沒有人發現,甚至她自己也忘記了這個事實;因為看不見,走路時跌跌撞撞,摸索行走,但仍然對家事瞭如指掌,知道地板有裂縫,知道家具發霉。易家蘭接近老死時,沒有雨的月份她會難得神智清醒。當她知道自己多年來被孩子當成玩偶,很痛心。易家蘭身體一直萎縮,進棺材時就如邦迪亞上校孩提時在籃子裡一般小,恍如躺進孤獨的最深處。多年以後我幾次重讀到這裡,總像她一樣哀傷。

也斯翻譯南美國家的作品,可推到早早的六七十年代,有收在已絕版的《當代拉丁美洲小說選》裡。書友有一冊,極珍貴,我亦只能羡慕地遠觀了。至於馬奎斯的《百年孤寂》全譯本,我也讀台灣志文出版社的。書的初版是 1984年,一直以來未獲作者本人正式授權,而當時台灣並沒有鮮明的版權觀念。在不同場合,偶爾跟朋友分享閱讀小事,總不約而同提到志文對我們同代人的影響有多大。書就在那裡,我們伸手可及,書緣至,隨即為我們打開一扇窗,文學風光明媚可親。

這兩天陸陸續續接到媒體電話,慣常打來問馬奎斯在書店的銷情。提問之間我一直想,有些故事是永永遠遠的,無休止地沿著不同世代的閱讀軌跡,反覆來回,彷彿要守護著那講不完的、異想天開的世界(馬奎斯兒時的啟蒙讀物,不就是《一千零一夜》),使它們好好地,存活於我們現實生活裡。

在生命的最終階段,馬奎斯患腦退化症,我總是懷疑,作家並沒有忘記什麼,他只是回到自己小說的場景裡。而那些地方,我們亦慶幸地,曾經到過。

(原刊 2014.04.20 《明報》「星期日生活」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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倫敦。

【106/365 | 14 April|Wednesday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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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憶必須以某種方式凝固下來。

據說,這書拿獎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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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試圖將種種感性量度和歸類,大概那便是「剎那」。 《小妹》正是由大大小小、可深可淺的「剎那」所構成。我想說的是,寫者多能平繪場景(或更糟的流水作業),卻未必能抓住獨特的、只有當事人才目睹發現並能好好交託於字句的moment:往往那都是文章最重要的一口結實木釘。馬家輝和林美枝顯然有這種本領。二人書寫,文字清通,勾勒三人之路,最終主角其實是旁邊的小小身影,一直輕輕拉著他們的衣角,不離不棄。

若我們說《小妹》是「女兒成長書」,這形容或許過於單調,我頗相信讀者會有更大的期許:你看得見兩個成年人,儼如擁有自己的神秘行李箱,攜著它們往生命的每一個階段去,共同碎步走遠,一次又一次,告別或熟悉或陌生的、昔日的自己。而「姊妹作」《大叔》,書名嫌怪,倒是作者五十歲的張揚開端,大抵是其中一個飽滿行囊,有屬於自己的,也圍繞此城他方的,各樣舊物新事,翻開閱之,自是另一種豐富視界。無窮盡的「剎那」溫柔地繞成深刻年輪。

記憶必須以某種方式凝固下來,譬如說,以文字。之於書寫的人來說,這近乎是唯一可靠並得以安心的途徑。

(原刊於《號外》2013年8月號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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離家/回去。

【104/365 | 14 April|Monday】

二零一四年一月三十一日。周五。暖和。

醒來已接近中午。陰天裡間或一絲陽光,說是香港多年來最暖的春節。

沒看到我母親,有一整年。上一次回老家,就是去年的農曆新年。那把鑰匙可天天帶著,藏在書包裡,好幾回經過,躊躇良久,過門不入。今天把鑰匙插進孔裡,轉來轉去門鎖都沒反應。未幾隱隱聽到老人步近,門打開,淡淡一聲「回來囉」。嗯。我應道。

我在這裡渡過了一段漫長日子。從孩提到成人。

母親老了很多,時日恍如有沉厚的重量。飯桌上,我邊夾菜,把自小熟悉的味道送進咀裡,故作漫不經心地往她臉上瞄一瞄,發現她兩頰如見歲暮的暗色;頸項生了交錯的、或深或淺的皺紋,像許多條分叉的生命道路,準備迎接燈滅,通往終站。

她總是沉默而辛勞地過活。有一個常酗酒、有外遇、如今已不在人世的丈夫。有一個女兒是我。

離家獨居是我個人的主意,就在我感到自己無法處理再大的焦慮與恐懼之時。一段很長的時間,骨骼是忽然酸痛的,即使家裡最微小的聲音也能極快竄進我耳窩,讓我頭疼,把我惹怒。我看著天花板已熄滅的燈泡,直至天色灰藍。其後母親開電視只敢看畫面,關了音效。一閃一閃又紅又藍的映畫影像,默默從睡房門隙透進我床邊。碩士班畢業後,同時辭去媒體工作,知道書店要人,就去了。跟家人胡扯了一些理由,譬如上班地點偏遠,想多爭取時間休息,之類。行李逐點搬走,箱子提到最後一件已幾近半夜。母親獨自坐在沙發,透一口氣,問:「妳是否不快樂。是不是我們待妳不夠好。」那刻我彷彿遇到人生中最難解的考題。

如果我說,我需要獨力尋回漸行漸遠的自己,旁人會不會懂得。

每回在治療室,醫師以一貫專業口吻,從心理角度道出生病原因。許多笨拙的測驗都教我失去耐性,每一個探問與追問儼如有對無形之手,猛力搖動我的肩膊,多半我都被捏到擠出眼淚來。

我再沒有勇氣直視母親的臉,如今天。我怯於目睹她的失落。

沒人待我不好。我只是比別人,需要多花一些時間,跨越那幅憂鬱的牆。偶爾抓不緊那尖銳刺人的攀石,腳一絆,滑下來,得重新來過。那些反覆與不安,只有我自己明白,只能一人與之對峙。就這樣而已,沒什麼。

明年春節,我打算以這個答案,回母親。

(原刊於《字花》第48期,「交換日記:劉美兒 X 楊佳嫻」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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書遊。

【104/365 | 14 April|Monday】

【書遊】

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六日。

你眼前的水塘,讓我想到大學裡有個地方叫「天人合一」,以超脫的、心平氣和的哲學概念命名。那裡的水池,遠望彷彿跟自然藍天連成一色,破綻毫無,如同身處世外。上山的校園,尚有大大小小不同的景致,據說各有特色,各有名聲。念碩士班的時候,工作與課堂之間,兩頭疲於奔命,少有享受這樣的幸福,想來也覺可惜。

多年以後,我竟回去工作,每周定時在那邊的書店待一兩天。某回帶著國外來的出版社朋友聊聊走走,到了「天人合一」,立時給懾住,水是清的天是亮的,都是花一輩子時日也無法看得透的風景。他們跟我開了一個無傷大雅的玩笑:親愛的,這麼好的環境該多逛逛,否則妳書是白念了。

日積月累的人文養份,使校園的氣息,沒有半點灰塵。默然記起袁哲生寫的「陽光多麼充足溫柔,怎麼能相信人生已不多了?」回過神來,跟友說,嗯。時間過去,便無法再來一遍了。一句老話就是:而我只有此刻。

早陣子校園裡有個女學生久不久來我這邊。是個標準書迷,剛進大一,閒時會幫我弄弄小雜務,頭頭是道,讓人稱心。她嬌小又美麗,倒是同伴不多,話也絕少,每次都是獨來獨往。我只能跟她談她歡喜的作家,慢慢進入話題。心情開朗之際,女生會分享課堂趣事,不然只願意待一陣,在店裡隨便繞繞半圈,冷冷一句:我還是先回宿舍了。

某夜女生興緻大好,參加完宿舍活動跑來。此時書店已打烊,我正獨自處理繁瑣的案頭事,忽然有人敲大門玻璃,抬頭,見她對著我,燦爛地笑。讓她進來,我邊工作,邊聽她談雜碎日常,間或搭腔兩句。我隨意提些陳腔濫調、有用沒用的建議,謂四年轉眼便過去了,多結織朋友,多遊遊校園,將來畢業後,便是另一回翻天覆地的事了。

女生倒是認真看著我,回話:像妳也不錯啊。

也很少看到她了。我猜她漸漸過得順心如意,多彩多姿。這固然最好。輕狂生活,本該如此。千萬別像我。

(原刊於《字花》第48期,「交換日記:劉美兒 X 楊佳嫻」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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