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ategory Archives: 兒時物。

頭髮。

一年的一半過去了。 六月三十日,上髮型屋。髮型師是女的。好幾回之後,彼此見慣了,偶爾她會這樣笑我:把頭髮剪短好不好 ﹣ 噢 ﹣ 真的不用問了,妳一定不肯。 我也無所謂,每次進去,她總是問:想找哪個髮型師幫妳。我說我無所謂。結果都會是她。 她說,喔,見白髮了。妳太晚睡了。我點頭。而實情是,這些日子我十一點便上床睡了。五點起床,有時是輕聲彈琴,有時是打開書,繼續前一個晚上、尚未讀完的段落。天未亮的時候,你最能看得見自己。沒有人與你談話,就是你自己。 ﹣ 颱風啊。 ﹣ 是嗎。 ﹣ 是耶。天文台這麼說。我待會拿手機給妳看。 我沒說,其實早在出門時我已看過了。 怎麼我們從沒有真實的討論。聽起來好像有點虛假,沒話找話。我老是講相反的東西。 孩童時不上髮型屋,母在家隨隨便便修剪一下。第一次出去剪頭髮是上小學的事。什麼都不記得,只記得那天我穿了白色的裙子。 女髮型師也歡喜白色的裙子。另外一個職員幫我洗頭髮時,眼前玻璃的倒影,我看到女髮型師對著鏡子化妝,正在塗睫毛液。她不像其他一般同行。她溫柔得很。就連手指頭掠過我的頭髮我的耳朵我的臉頰,力度都是溫柔的。 未幾她回來,執起我一綹頭髮,量一量,就幫妳剪掉幾寸好不好。我說都可以。 妳又說謊了。她笑。 《兒時物》: http://writemyownwords.wordpress.com/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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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言。

後來,朋友才把實情告訴我。 有段時間,一位寫作前輩久不久都捎來幾句關心,多半是無傷大雅的、用來殺時間的笑話,你一言我一語的胡扯。後來稍跟我們共同的朋友提起,說前輩倒是個挺風趣的人哪。友反倒投以、「噢原來妳並不曉得」的奇怪目光:因為他怕這陣子沒有人跟妳聊天啊。 大家都知道而我不。 我驚訝,把事記在心底。我是感激不盡。我曾以為不言,如同消聲匿跡。其實不。總有好心人窺見你細微的改變與後退。總有人理解你當下失去了一些什麼。 周耀輝有篇散文,寫得極準:「怕?怕甚麼呢?我這樣說。一直以來,我是個極端自衛的人,我從來不跟別人有甚麼交往,別人也休想闖進我的世界。不過,這三數年間,也許我真的長大了,我開始變得接受我自己,因著接受自己的緣故,我也不怕披露我裡面的種種。怕甚麼呢?我究竟怕甚麼呢?」那時我常常一個人。只希望一個人。大概我從小就是那種,不論在任何群體,都不能待得耐久的女生。戀愛是一段一段,生活圈子是一陣時日一陣時日。他們說孤僻,理應是對的,或者我只害怕人多的繁雜。 彷彿把所有秘密跟話語,藏於一個可以隨時搬動、或丟棄、或只有自己才可以打開的棕色行李箱裡。天天不明所以地,漫無目的地,帶著它。 我會時刻依賴的,大抵不出三數個人。這幾年我正在學著,即使那三數個人終有一天離我而去,我的世界也不致於,翻天覆地。告訴自己,別難過,就回去一個,萬物歸於起始的狀態。 《兒時物》: http://writemyownwords.wordpress.com/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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酒醉。

(在「誰先停筆,誰就算輸」的遊戲規則下,我的確是先輸一局。但日子還長。) 生平只喝醉過兩次。第一次在大學。附近有幾家酒吧。不曉得為何要跟同學去喝酒。甜到讓你忘記酒精存在的 Baileys,和清涼的 Sol。我忘了點了多少轉。只知深夜回家,受不了,中途跳下公車嘔吐。後來有個途人,走進便利店給我買紙巾和清水。那刻我幾近敲定,自己注定與酒無緣。 很多年以後,在台北。出版界時有聚餐,我奉命參加。哥們姐們好客善良,對我照顧有加。某回,他們帶我在場內結識新朋友,每見一個,就喝半杯。我猜,那個晚上我喝了一整瓶紅酒。我應該在捷運站口失去知覺。 也可能日子有功。我的酒量的確好起來。在中國大陸,或在香港應酬。別人倒來多少酒,我照灌入喉嚨。 最近連日頭痛。昨晚友看著我,我幾乎連眼睛都睜不開。他說我一定喝了劣酒。我腦海馬上掃描周內喝過的酒,乾過的杯。也沒什麼,都是平時的紅酒,白酒,清酒。不差。也不知是否跟「劣」有關。我只記得那次,自己醉倒在西門町。可是,要作一個深宵不歸的夜青,我想我現在是嫌太老了。 ****** 《兒時物》: http://writemyownwords.wordpress.com/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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虛構。

中學時很喜歡一個作家。暑假期間,一心只讀他的書,聽演講,某回末後請他簽名,忘了談到哪裡,他說要抽根煙。我在此百無聊賴時,問作家:「你那篇小說,是真事嗎。」 他認真地想了一下,呼出一口煙,回說,九成吧,除了角色的名字。 我到現在,還不明白自己為什麼要問,也驚訝作家的坦率。讀者之於作品,也許這根本並不重要。故事,不見得要真實 — 更貼切的說法是,我們不見得要證實它是否真實。 前陣子在書店遇見一個女學生,她走來問,噯,妳寫的 L 究竟是誰,有這人不。我一愣,也不知從何講起。她,長得聰明伶俐,話語間都多麼理所當然。 L 就是一個人。我答。 人? 嗯。我說。妳覺得他是怎樣,就怎樣。 我跟 L 講了這事,把它當作有趣的日常來講。他聳聳肩,說,重要的,只是故事本身。 劉美兒 ****** 袁兆昌的《兒時物》篇,〈紀實〉: http://writemyownwords.wordpress.com/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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網誌。

好像已經很少人用網誌了。我們有各式各樣的社交媒體。目前我還有一個屬於自己的網誌,十年前我很認真,甚至付費買了一個屬於自己的域名。到今天我仍然在寫它。即使沒從前那樣用功,但我依舊在寫。 我把它當作日記。當作,寫給一個人的書信,而他天天來讀。為此我是歡喜的。 我不是一個好作者。至少我總是拖稿,慢且煩;或直到求得編輯再三相勸「妳的稿真的沒問題,可以刊的」我才罷休。文章登了,我又彷彿老是怕別人看到,沒必要,就不提及。於是我推掉久不久寄來的、那些善意的出書建議。 但,在這樣別扭(如此討厭的人種)的情況下,寫作依然是我最愛作的事,與閱讀、看電影相等。 因為合寫,而有了一個共同的平台。這是我跟袁兆昌提出的,因為沒寫作好多時日,雜誌及報紙稿我還在拖欠。 所以我就問袁:為什麼,你現在寫得那麼少? 我思疑,其實我是在問自己。   劉美兒 袁兆昌的《兒時物》篇: http://writemyownwords.wordpress.com/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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