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一月。這是,我第一件看得見的事。

L:

在火車站見到失明者他走得有點忙亂。拿著手杖兩邊擺動探路,那是一種慌張的節奏。是新盲,還是周遭太吵。我不知道。

旁邊的人顯得不必要的害怕,都散開了,左閃右避,人和人碰個正著。窄小的通道,就這樣一團槽,情景有點可笑。我搞不懂,大家都看得見,為何要怕,還有什麼比起處於黑暗之中更讓人恐懼。我們張開眼睛,還怕什麼。

失明者撞向一排放置免費報章的鐵櫃,狼狽地退後了幾步。無法解釋的原因,我趨前,執起他的手。那是一只陌生人的手。那可能是種冒犯但他什麼話都沒有說,讓我領著。問他往哪個方向去,就帶他到正確的月台。火車到站,我看著他登車,車門關上之際,他轉過身,舉起手,輕輕一揮。

他怎麼會知道我還在。如果我已離開了,那麼,L,失明者會跟誰道別。我突然相當明白那種孤獨。他看不見,而我卻清楚目睹。

L,我每天給你寫一封信,或拍一張照片。當我決心這麼作時,卻什麼都無法完成。

身邊的人他安慰我,那就隨便講些。我把他送我的禮物放進包包裡。禮物不重不輕。會腐爛不。他笑笑,搖頭。那我想十年後才拆開。我總是故弄玄虛地設定一個時間的跨度,為自己劃一個期限,開啟一個起始。我相信這足夠讓事情發展與沉澱。包括情感。他已不再問我為什麼。他習慣了。

這是,2010 年  11 月 1 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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