然後,把所有事情寄出。

L:

嫌他的名字我寫得不夠清楚,就在投遞前一刻我拿起筆,沿著字母補劃。

他說,那次從大堆永遠不會拆的廣告通函中,從許多訂閱了卻從來不夠時間讀的國外雜誌中,看到它,陌生的手寫字,才發現,我倆不曾通信。是有的,我說。這個年頭,寫信是用電郵。

一句「謝謝」,就是一封信,甚或有更簡單的。

「電子書寫」不等同冷冰敷衍,但我習慣實體信件的、慎重的「交予」。有些朋友 ── 他們稱是我的讀者但我讀者其實不多,我喜喚他們為友 ── 還是久不久寫信來。信件收在抽屜,或貼在寫字樓我的工作處。偶爾舉頭再讀,如見寫者眉目輪廓。德希達說 “Mixture of the letter, the epistle, which is not a genre but all genre, literature itself”,我明白。

少女時代有說不盡的話。或許在乎溝通,更貼切的形容是在乎別人如何設想自己,渴望表達,與澄清,與掙脫。親密同學之間,天天見面,喝同一瓶汽水,心事卻留待寫信時講。下課後回家就寫,一天好幾封。教室內書桌抽屜就是郵柬的投放處。總是關心雞毛蒜皮而當時覺得那些便是生活的一切。我們還可以談蒼白的事,死亡,生命,言愛。到頭來大家還是打工,結婚生子。那些信件我無棄掉,不知如今少女們還會否寫信,但我慶幸成長時有這些,溫暖若姊妹。

L,也曾以為,一旦不再寫信給你,我便無話可說。這些年來,打開筆記簿,寫完了,就能撕下來寄給你。後來發現,我所有的、想跟你講的,都必須變成一個可被公開的故事,始能在我的內在,暗暗吞吐重組。他們問,你是一個實在的人不,我說你也有名有姓。我寫信試圖對話,大概只是 monologue,幽幽獨白但我知道有受眾,譬如 L 你。John Berger 寫 From A to X,女的寫了許多信給關在牢獄裡的男異見者。細緻含蓄,字多麼柔軟,用兩根指頭一捏就是碎花。私密的隱喻,被監房裡的看守人傳閱過,也給我們讀了。

米蘭‧昆德拉說拉克洛的《危險關係》是有史以來最偉大的小說之一。我讀到第一百三十五封信,杜薇院長夫人致羅絲蒙德夫人,「我設法給您寫信,卻不知道能否寫成。啊,上帝呀,真想不到在寫上封信的時候,我無比幸福,簡直無法把信寫下去;如今卻是極度的悲傷使我不堪重負,讓我只保有感受痛苦的那點兒力量,卻失去了表達的力量。」可言語間,就有那麼一點點落漠感。如波特萊爾評「這書若有什麼激情,也只是冰冷的激情」。同是信箚來回,卻又那樣強烈的對比,疑幻似真的暖昧,複雜且激昂。

我在火車上寫了信。他收到後笑說文字隨列車行進東歪西倒,但還是寄了。第三人稱有 s。我不寫 I’ve 而寫 I have。因為書包裡有郵票,我就開始想把所有事情寄出。陳述真好,我在陳述之中,永遠忘記自己曾多麼在意。L,我想回去,教室內的書桌抽屜,我能找到他給我的回信,也說不定。

M.Y.
2011.08.28

(明報。2011.09.0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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後來說:

我寫信給你,就是我最專注的時候。忘記愛恨,忘記我討厭的影子。不浮躁。我能專注閱讀,我能寫字。我也喜歡給你寫閱讀筆記,電影觀感。我跟你講話。我不為其他。我只為跟你講話。我一直渴望你聆聽我。是。就是忘記,我曾多麼在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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