信#6:不說。

L:

這個城市的人是愛講話的。匆匆忙忙,坐個巴士,地鐵來回,都得拿著免提。有時是吩咐家裡傭人工作,有時是情人閒聊,更多的在發牢騷,抱怨工作,踏進辦公室前,或離開寫字桌後,罵個痛快。也可憐啊有些人都深夜了仍在談工作,唯唯諾諾回應電話的另一端。偶而忘記帶耳筒,迫不得已把人家的瑣碎俗事聽進去了如同旁觀他人生活。聽多了就覺得重重覆覆無新事。而自己又何嘗不是呢。

而自己又何嘗不是呢。你聽到我這麼說,笑了,然後總多加一句,講講也是好的,憋著,心底不適。

三天兩頭在書店的話,用餐時間沒大固定。餓了才去吃一吃,隨便到一家麵館,只三數個客人在裡頭。看看表喔都兩三點,過了白領的正常午飯時間。書店附近大型商場好幾幢,這個鐘數猜得出都是來自那裡的售貨員,想想也真的。也許輪班休息,多半獨來獨往,都穿制服,間或認得出譬如在隔壁賣化妝品的,在樓上賣時裝的。我喫著麵條,不時抬頭看看她們(對啊通常是她們,沒他們),老是沉默,安安靜靜喝冰茶,滑手機,或,盯住館子裡的高清電視,播著那些不好笑的卡通片。

售貨員離開櫃枱後都不講話。都累。工作時大抵也說夠了。

M.Y.
2014.09.2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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